Re: [黑特] 所以丁丁敢不敢公开承诺任内发生凶案下台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8-06-21 22:52:25
※ 引述《shyh (牛羚一族)》之铭言:
: ※ 引述《purplvampire (阿修雷)》之铭言:
: : 笑死人了,发生重大刑案干市长屁事?
: ^^^^^^^^^^^^^^^^^^^^^^
: 地方制度法
: 第 18 条
: 下列各款为直辖市自治事项:
: 十一、关于公共安全事项如下:
: (一) 直辖市警政、警卫之实施。
: (二) 直辖市灾害防救之规划及执行。
: (三) 直辖市民防之实施。
: 宪法
: 第 107 条
: 左列事项,由中央立法并执行之:
: 四 司法制度。
: 如果是对犯人的追诉 处罚 和市政府确实无关
: 如果是针对市民公共安全的问题 和市政府还是有关
: : 所以她回去研究检讨出的结论是什么?
: : 里长什么时候反映?你先把反映N次的纪录拿出来再说
: : 所以发生凶杀案干市长屁事?
: : 因为丁丁是市长候选人不是议员候选人
地方制度法
第 55 条
直辖市政府置市长一人,对外代表该市,综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选举之,
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届。置副市长二人,襄助市长处理市政;人
口在二百五十万以上之直辖市,得增置副市长一人,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
四职等,由市长任命,并报请行政院备查。
直辖市政府置秘书长一人,由市长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任免;其一级单位主
管或所属一级机关首长除主计、人事、警察及政风之主管或首长,依专属
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余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由市长任免之。
副市长及职务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之主管或首长,于市长卸任、辞职、去
职或死亡时,随同离职。
依第一项选出之市长,应于上届任期届满之日宣誓就职。
对 警政是直辖市自治事项没问题
但是在直辖市管警政的人
并不是市长任免的啊
我觉得这个政治责任丢到市长头上满莫名其妙的啦
大家觉得呢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8-06-21 22:55:00
我觉得大家要黑柯比追命案真相还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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