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台湾真精彩之超狂绿委连两枚

楼主: a3653658 (李敖)   2018-06-10 09:35:58
台湾真精彩之超狂绿委连两枚
https://tw.news.yahoo.com/绿委提案惹议-散布假新闻拘3天-215007510.html
绿委邱志伟、苏震清提案修《社维法》第63条,新增“未经查证在网络散播传递假新闻、假消息,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秩序者”
我依此新增延伸解译:
以后未经判决确定或三审定谳者(这才属于真正的"查证" 法院认证过的才算是真查证 官方说法才叫做真说法 即便是谎言!)
媒体全都不得报导!(请注意:电视台或平面媒体当然也属于广义的"网络" 所以他们的报导也成了"在网络散播传递")
例如要是某人真的不小心手肘撞到路人胸部
注:除非有照片或影片认证...
不对!
有图未必有真相 因为可以移花接木!
影片也不代表真相 因为阿扁手抖被抓包被拍到 人家一样可以硬凹ㄚ!
请注意:苏震清就是被媒体拍到当场被抓包的 立院抓奶龙爪手 被袭奶者:立委许淑华(连有影片 小苏都可以凹说是假的 那真假由谁认定谁裁判?当然是权在谁手谁说了算!)
又不对了!
恐龙法官也一大堆ㄚ 法官认证的未必等于查证!
看来只剩下最后一个标准了:当权者说了算!没权力的没资格说话!
就像有个狗屎律师说的:收入没两百万的 没资格对吴音宁说三道四(请自行网查这则新闻)
换句话说:官小的没资格批评官大的 没官执的 你就给我闭嘴!你就没资格说话! 批评? 那属于犯上作乱!
干!
台湾真的是越来越乱了!
回到上面原始问题:
要是某人真的不小心手肘撞到路人胸部
结果被媒体以咸猪手大肆报导
然后呢
要是这某人人缘不好
有对这某人不爽的友人 故意以讹传讹 落井下石 趁机栽赃报私仇
接受记者采访时 胡乱说话(注:这只能证明这某人做人失败!不代表事实 不代表查证)
顶多只能算是这某人的说法而已 跟"查证"相去甚远!
就算媒体多方采访 多方说法各执一词 但是谁是谁非谁说真话谁说谎?亦无从得知 当然不算查证!
干! 法庭上都有作伪证者
何况一小小采访 他乱说话又没有刑罚
这样哪能算是查证了?
所以这类未经"查证"的新闻 严禁散播传递?
如最终无罪确定 那你提前报导者 这就算是假新闻、假消息了!
媒体依此新增法条当罚!
这当然也影响公共之安宁秩序
以后人人自危 走路时请务必绑手绑脚 手肘严禁晃动 不然误撞路人胸部 就又被爆成假新闻囉
绿委势大 为所欲为 乱无章法 他想定啥鸟法就定啥鸟法
这种鸟法不但违宪
违背宪法的言论自由还有新闻媒体报导的自由!
寒蝉效应又一桩
没权没势的通通给我闭嘴!
因为这有无查证的判定
真假新闻的认定
权力全归执政者!
也就是说
以后政府说的谎言 通通都是真新闻
在野者批判当权者 全都被执政者认定为假新闻
因为裁判权力掌握在执政者手里ㄚ!
这是另一种方式的白色恐怖!
台湾真善变
一夕权在手
猪羊全变色
证明历史上的箴言:
成者为王败者寇
窃钩者诛窃国侯
诸君不可不慎哪!
尤其是在当今大乱的台湾
少看少听少说少骂 以免惹祸上身
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请各位看官自求多福 各自珍重
小心官司随时找上门
作者: senria (≡(?)≡)   2018-06-10 10:04:00
先把造谣500万收据的台湾孔明抓去关 再来说要扫荡假新闻
作者: c08371 (梅子站长)   2018-06-10 10:15:00
不溯及既往 谢谢指教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8-06-10 10:49:00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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