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标题︰
陆之骏
1.转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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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录来源︰
https://www.facebook.com/jrjiun.lu/posts/10217178602803558
3.转录内容︰
如果站在“维护农民权益”的立场,农委会应该和全国农会合作。
如果站在“平抑物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农委会应该和台北市政府合作。
如果站在“股东权益”的立场,农委会、北市府、全国农会都应该退出北农,回归市场机
制,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北市府和全国农会没有立场合作。
因为消费者权益(买方)和农民权益(卖方)永远是矛盾、抵触的。
北农还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
“营业外收入”占北农获利相当比例。
这营业外收入,只有一项:停车场租金。
但北农的土地、建物都是台北市政府的。换言之,北农是二房东,台北市政府是北农的衣
食父母。
所以北农撇不掉台北市政府。
把“农民权益”、“消费者权益”和“股东权益”摆在一个篮子(一家公司)是结构性的错
误。
在威权统治的年代,一切矛盾可以透过层峰仲裁解决。
但现在不是威权时代,所以北农必须“正义转型”。
4.附注、心得、想法︰
结论还是回归市场机制最公平
也不要搞啥产销垄断 农渔会把持 或是一崩盘就要政府赔的大锅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