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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09:55联合报 记者陈洛薇╱即时报导
教育部长吴茂昆请辞下台,新教长人选迟未公布,外界推测,潘文忠、吴茂昆的前车之鉴
,恐怕无人愿意接任。知情人士也透露,4月10日、4月25日两次跨部会咨询小组会议,在
厘清管中闵赴陆、兼台哥大独董程序是否违法的过程中,教育部文官曾提醒学校制度和法
律规定的衡平性,是否应课责当事人,并应考量对其他现职校长的冲击。
根据媒体已披露4月25日跨部会咨询小组会议内容,教育部法制处文官在会中恳切提醒,
管中闵在台大非正式同意与台湾大产学合作后,“先担任独立董事,再补完程序”的做法
,台大大概七成到九成的案例都是这么处理,这是法律的规定跟学校执行的制度规范,要
不要回到课责当事人管中闵?而管中闵任职台湾大产生的“违法”争议,是学校制度运作
造成的,还是当事人刻意违反,而必须对他采取更严格标准?除了纯法律的分析外,还必
须考虑到制度运作的衡平性问题。
教育部法制处文官提醒,管案可能引发的后续效应,还要考量是否会影响到其他的,例如
阳明大学的校长遴选案。法制处文官补充说明,“你可以采取相对严格的标准,因为他是
台大的龙头,因此我要求很高尚的品德…,但是不具高尚品德的问题,马上就会冲击其他
现职的校长,其他案例也一样,召集人和候选人彼此间有独董、董事的关系,过程中也是
没有揭露…”
但知情人士转述,吴茂昆最后还是要求赶快讨论之后将它定案。他还要法务部“回去再帮
我想一下”,如果将全案退回,台大不服,“会不会回来挑战我们的适法性?”
知情人士也透露,4月25日第二次会议,移民署官员提醒,依个资法及法务部函示,需要
法律明文规定,在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在符合比例原则,系唯一最小侵
害方式的情形下,才可以使用,而教育部来函索取资料的文义不是那么清楚,“很难判断
公益大于私益”。
但此番话遭与会的法务部次长蔡碧仲质疑,“上次开会大家都讲得很清楚,现在却说教育
部发函不清楚,那今天来开会作什么?”蔡碧仲反问移民署官员,“这件事情是攸关台大
校长遴选案,已经耽搁那么久 ,此事对于国家、社会公益的影响,难道不够重大?如果
移民署为难,那建议是否列入纪录,我们就现有的资料来判断。”
4.附注、心得、想法︰
虽然设为密件,期限一年,但又说可以引用,
所以现在开会发生的事都流出来了 ..
1.跟我的问题不谋而合。
"教育部法制处文官提醒,管案可能引发的后续效应,还要考量是否会影响到其他的,例如
阳明大学的校长遴选案。法制处文官补充说明,“你可以采取相对严格的标准,因为他是
台大的龙头,因此我要求很高尚的品德…,但是不具高尚品德的问题,马上就会冲击其他
现职的校长,其他案例也一样,召集人和候选人彼此间有独董、董事的关系,过程中也是
没有揭露…”"
要搞,你有本事就全部都搞;偏偏你只搞管中闵一个,恶心的嘴脸!
2.移民署这件事更恶心!
"移民署官员提醒,依个资法及法务部函示,需要法律明文规定,
在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在符合比例原则,
系唯一最小侵害方式的情形下,才可以使用"
为了找管中闵犯法的证据,置管中闵私人隐私于不顾!
国家机器可以这样搞?
以后政府看你不爽你什么资料都被翻出来检查?
我老婆小学老师都知道,
没有明确证据,不能随便去翻小孩的书包,
你他妈的蔡碧仲连个小学老师都不如?
设密件一年很会啊,就让这件事烧个一年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