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忠孝桥引道新工处回复

楼主: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8-05-29 17:26:13
受理机关:工务局新建工程处
回复机关:工务局新建工程处
回复日期:107/05/29
处理情形:处理完成
亲爱的民众:您好!
有关您反映李庆元议员质疑忠孝桥引道诈领公款相关事宜一事,本处谨说明,“中正忠孝桥
引桥拆除及周边平面道路路型改善工程”采异质最低标办理采购,工程招标依工程招标公告
及工程采购补充投标须知规定,系允许厂商提送替代施工方式经审查核可后据以办理施工。
本工程替代施工方式依契约21条契约约定,经监造单位审查原设计拆除工法与厂商替代工法
差异分析后,优于原约约定且增加之工程费由施工厂商自行吸收,本处即同意拆除工法变更
事宜。工程造成误解,仍请谅察。
谢谢您的来电与指教,若您对本次回复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迳洽承办人:李明桦或沈斯凯
主任,联络电话:2932-6482,并祝您
健康愉快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 敬上
这样可以吗?
作者: chudly   2018-05-29 17:28:00
留起来,之后还会有人咬饵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8-05-29 17:29:00
早就忘了 就像野狗路上大便 大完就走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8-05-29 17:29:00
不管啦。吱吱说有贪就是有贪拉
作者: gasihbi (盖斯比)   2018-05-29 17:29:00
其实当初新闻都报过了
作者: pollux945 (已经变老谢了)   2018-05-29 17:29:00
没用 人家会质疑你问贪污的有没有贪污根本笑话
作者: capirex (′・ω・`)   2018-05-29 17:30:00
没人在乎 都一年前的事了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05-29 17:31:00
1.优于原约 2.有增加费用厂商自吸收, 所以是优规没问题要推翻, 就去找出证据推翻这2点
作者: nimaj (nimaj)   2018-05-29 17:38:00
厂商自行吸收 还可以诬成图利厂商.....果然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作者: a1223356 (京)   2018-05-29 17:39:00
柯黑再次惨败
作者: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5-29 17:40:00
柯黑: 厂商说亏钱就亏钱 你厂商养的吗?不用谢我
作者: binshin (高级工读生)   2018-05-29 17:41:00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29 17:47:00
完全没回应到重点 李的点是你变更工法后 总结报告和验收文件怎么还是跟变更前一样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8-05-29 17:47:00
笑死人
作者: guitarspirit (e^ipi=-1)   2018-05-29 17:47:00
看到李庆锋和许淑华这样用七分真三分假在打柯的时候我都怀疑这些议员到底有没有能力阿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8-05-29 17:48:00
一个拆除工程有什么好提的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8-05-29 17:50:00
呵呵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29 17:50:00
这案估计不是厂商诈领 而是公物员相关程序上的便宜行事追究起来可大可小 倒楣的还是基层承办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8-05-29 17:50:00
台北市那么多新建工程不好好监督监督一个拆除工程,笑死人
作者: liocorno (小肥闵)   2018-05-29 18:21:00
柯黑反应字太多看不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