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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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514000573-260110
2.新闻来源︰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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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振陆客来台观光。内政部预告修改办法,将陆客参加团体或自由行的财力门槛由台币
20万元,降至10万元;但自由行陆客申请时,需加附旅游行程表,目的在“落实人流安全
管理”。
内政部上周五开始预告修改办法,预告期有2个月,内政部官表示,视外界反应,还有修
正空间。
内政部移民署今年初先取消陆客前往离岛小三通自由行需要“个人旅游签注”(俗称G签
注),作为便民措施。
但蔡英文执政后,两岸气氛冷淡,陆客来台旅游人数大减,政府盼提高陆客来台人数,内
政部提出《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修正版本,团客或自由行的财力证
明拟从20万元台币降为10万元,或持有经主管机关公告的其他国家有效签证也行。
内政部则在修法说明表示,为落实人流安全管理,增订申请来台从事个人旅游应检附旅游
计画或行程表。以观光许可来台陆客,不得参与选举造势活动、进入军事国防地区拍照或
摄影等。
现行办法规定大陆地区任职党务、军事、行政等政治机关团体成员,不能申请观光许可,
预告修正办法新增曾任党政军职者亦不能申请。
此外,现行《大陆人民来台观光办法》仅规定陆客入境后次日起算,不得逾15日,逾期将
依法强制出境;预告修正的新版草案则删除强制出境作为,但另外加上条款,指除非是大
陆带团领队,陆客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超过120天。
内政部这次也调整大陆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业务的资格,现行必须是成立5年以上的综
合或甲种旅行业,未来改为成立3年以上旅行社。
4.附注、心得、想法︰
不是说好 一条龙不倒 台湾不会好的吗?
怎么又放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