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汤元吗)》之铭言:
: 遭爆约聘人员早内定 北市府否认:主管会考量经验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9/1350191/
: 今出版的《镜周刊》报导,有北市府人员爆料,市府各局处约聘雇人员有一半以
: 上都是“乔”进来的,为了照制度走,还假北市就业服务处之手,在官网上刊登
: 招募讯息,让不知情的民众报名参加陪考,结果根本是场骗局。对此,北市府发
: 言人刘奕霆今早受访时否认此事,他说市府并无周刊报导“内定”之情况,市府
: 公开透明,不担心外界查询;刘奕霆表示,在许多局处工作上仍需要相关知识、
: 技能,因此在招聘过程中,若具有相当程度的业务历练与熟悉,亦有可能是主管
: 机关做为考量之因素,故仍有机会发生回聘的状况。
: 刘奕霆并举例,以周刊报导中的劳动局李姓员工,经查至少考过两次劳动局的约
: 聘人员才考上,前一次考输的对手还是府外人员,这都是可供外界检验的。
: (张博亭/台北报导)
第 9 条
劳动契约,分为定期契约及不定期契约。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为定期契约;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
定期契约届满后,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定期契约:
一、劳工继续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对意思者。
二、虽经另订新约,惟其前后劳动契约之工作期间超过九十日,前后契约
间断期间未超过三十日者。
前项规定于特定性或季节性之定期工作不适用之。
约聘人员并非经高普考程序所聘用之公务人员, 属于为政府机关工作之劳工, 适用劳基法.
如果该约聘职缺为长期需求, 则不应该使用约聘的方式, 应该改为正职.
所以政府根本就带头违法, 蓝绿都是垃圾.
而各县市都普遍有类似情形, 明明是长期人力需求, 却使用大量约聘, 而不开正职缺.
为什么? 因为很多人需要用这种方式才能找到像样一点的工作...
我认识新X市的一个约聘, 他就是我所知道的废柴, 只是因为有党证, 过去又在某议员
旗下工作, 所以
有选举时, 他就帮某议员进行选举工作, 没选举时, 他就在市政府里跑腿当爽缺.
一般劳工中产阶级看到这种人领纳税钱, 都会觉得缴税是很干的一件事.
我大胆预估, 每个县市政府都至少有10个以上这种人. 全台湾至少有500个这样的人
薪水不要算多, 一年40万好了, 一年就花2亿在养这些废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