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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管惹议】台大自掐哥演出撒手没 警方:未指定犯人可能涉及刑法
镜周刊 2018年5月5日 下午7:13
拔管案不断延烧,台大自主联盟于昨(4)日发起“新五四运动”抗议教育部拔管,但现
场部分挺管人士因不满10多名反管学生到场上演行动剧、表达诉求,在言词冲突间发生肢
体冲突,造成部分反管学生在拉扯中受伤,受伤学生已前往医院验伤,并赴派出所提告。
被网友封为“自掐哥”的学生潘儒锋强调,他从头到尾都没动手,但却被人从后拉扯勒住
,之后又无预警放手,害他跌倒。但针对事发画面显示出他的自掐动作,网络则是酸言酸
语一片:“感觉蛮会舔的”、“未来一定是台湾的摩根费里曼”、“右手窒息哥”。
警方表示是依据潘儒锋验伤单受理报案,而民众所指涉之报假案之情事,依据刑法第171
条规定,可能涉及“未指定犯人,而向该管公务员诬告犯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300元以下罚金”。
报案的学生潘儒锋针对掐他脖子的男子、与一名拉扯他衣物的妇人提出伤害、毁损等告诉
,前往大安分局罗斯福路派出所报案,时间长达两个小时,潘儒锋报案结束后接受媒体采
访时表示:“重申谴责今天校园暴力行为!”。
自掐哥警局报案 警方:未指定犯人可能涉及刑法
有人从后面拉他衣服 衣服勒住他脖子 他只是手往脖子想要松开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06 16:32:00教唆犯就是管中闵啊
即使真如batt所说 也不会像标题所下的未指定犯人可能涉及刑法
作者: monoyo (竞默) 2018-05-06 16:37:00
但没有人掐他脖子啊...
作者:
hoaliy (花儿一朵朵)
2018-05-06 16:37:00哪里做的衣服能把人勒晕,当我白痴啊
我不太知道 标题所说未指定犯人 所涉及的刑责是什么
人家手放开 才去拉脖子加假晕而且看影片掐人的就是米奇
作者:
LaoEr (老二)
2018-05-06 16:46:00明明就有啊 你没看到有个隐形人拉着他的手掐他脖子吗 看不到的话可能是你不够爱台湾喔
作者: bluecup (轻风蓝月) 2018-05-06 16:52:00
啊......犯人就是自己的右手啊..... 科科.....我的右手背叛了我的心.....原来他是挺管的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8-05-06 17:03:00昨天开始好多人用另一角度画面为他辩护 但显然没用啊…
作者: violadepp (一个人的日子) 2018-05-06 17:21:00
他根本没有去拉他衣服回来,是直接掐自己脖子既然不知道还能帮他辩护什么,没人打他,没人掐他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8-05-06 17:40:00他自己脸书都说被打才有奖金了,当然要狂演啊
作者: gtcb (Pipichen) 2018-05-06 18:35:00
台大出了这样的学生,这对校誉伤害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