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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7日以“无利益回避、违反行政程序”为由,驳回台大遴选委员会选出管中闵任台
大校长的决议。台北市议员参选人黄子哲今天在脸书上爆料,教育部长吴茂昆当年被选为
东华大学校长时,遴选委员会中的成员林福树,就是吴的高中同学,此外,两人也一直都
有业务上的往来。
黄子哲指出,管案被驳回最关键的理由是在于“利益回避”四个字,并指遴委会委员蔡明
兴与被推荐人管中闵有经济法律上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疑虑。但台大遴委会说得很清楚
,管中闵担任台哥大的独董,两人之间没有“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
第6条所规定所要利益回避事项,包括:“配偶、三亲等内之血亲或姻亲或曾有此关系者
”、“学位论文指导之师生关系”,而蔡明兴也没有“因故无法参与遴选作业”情事;在
遴选期间也没候选人提出具体事实足认蔡委员有偏颇之虞。
黄子哲表示,如果按此标准认定无利益回避,那吴茂昆也有问题。他指出,2011年10月东
华大学第六任校长的遴选,吴茂昆是被推荐人,遴选委员会成员中的校友代表林福树,他
与吴茂昆过去是花莲高中的同班同学。而吴茂昆在担任国科会主委时,林福树是花莲海星
中学的校长,林还曾获得吴的承诺协助推动该校菁英人才培育计画,也就是双方还有业务
上的往来。
黄子哲说,吴茂昆自己选校长,结果遴选委员之一是自己的同窗好友,过去还曾给后者一
些专案上的补助或协助。据了解,当时吴茂昆也没有主动向遴选委员会主动揭露与林福树
有这层密切的关系。吴有同学当遴委在帮忙罩,难道对其他校长候选人就公平吗?若依管
案的标准,是不是同样也有“经济法律上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疑虑,进而形成对其它被
推荐人的偏颇与不公平竞争”?
黄子哲说,别说同窗情谊不重要,2015年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苏震清就曾要求金管会审查
的南山人寿转售案,由与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有同窗情谊的金管会主委陈裕璋来主审,有
必要主动回避。
黄子哲强调,如果吴茂昆要拿法律之外的政治量尺来卡管,那他当年根本毫无资格当东华
大学校长。更何况独董就是要有高度的独立性,且管中闵担任独董是公开讯息,也经过台
大的核准同意。对比吴茂昆,更无争议。
教育部在确定拔管的新闻稿上写着:“大学校长是学校的领航人,因此,大学校长的遴聘
,当然要接受较高道德标准的检视。”黄子哲说,当年吴茂昆担任东华大学校长胡搞瞎搞
,他会一一揭露吴在东华的劣行败绩,看他是否经得起高道德标准的检视。
4.附注、心得、想法︰
当不用法律来解释问题,而用一些无法裁量的规范来限制他人,
反过头来,变成他人也可以拿这些无法裁量的道德来规范你。
最后除了会陷在双重标准的泥沼里,
还会变成莫衷一是,天下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