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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u 2018-04-23 21:25:04今年台北市政府用半年以上“用水零度”来做是否有居住事实的认定,
判定税率是否能用自住税率。
结果这两天都有议员质询这个议题,议员举例
1.如果我半年不住在那边用水零度你说我没住在那边这样合理吗?
2.我一周只住一两天,完全没用水你说我没住在那边合理吗?(疑!不用大小便不洗澡?)
3.如果我出国去或去和小孩父母住没有用水,要说我没有居住事实这样对吗?
议员:当时让每人可以有三户自住的房屋,是因为不要炒房阿!怎么现在你们这样科税?
官员:这是租税正义的问题。
议员:你就不能这样啊,我就有居住没有用水啊!
官员:这已经牵涉到逃漏税的问题...
议员:这样认定太严格了!
官员:这个台北市我们找到14,000户左右有这样的状况,有1,000户来申请意义,有400户我们从宽认定为自住户。
议员:你这样为了杀一不惜错杀100,法律有说可以这样吗?
官员:这400户基本上我们都是从宽,只要有家俱我们都算有自住。
议员:你这样不行啊!抢钱啊…
结论:
1.有三个房子,不放家俱,不拉屎不洗澡,半年不在那边说我有自住!我觉得不行...
2.杀了14,000错杀400(还是从宽),争取这个权益,你傻我不傻!
3.议员觉得现在台北市民很可怜房价又高,有人买了没钱装潢,很可怜...
4.想当市长要好好质询啊,18分钟给你露脸都不露,是去和人家抢球场逆?
5.两个议员36分钟,花23分钟在讲这样算有居住,然后另一个钟议员没有质询...难怪再起不能!
6.可以不要这么瞎然后常常把这里是神圣的议会殿堂挂嘴边吗?
太瞎了,瞎到机房都跳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