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乌鸦一般黑
台湾当教授的
去中国捞钱的 不是一个两个 是几百个
要办就通案处理 一起办吧
台湾教授去中国兼职兼课兼研究 或是指导学生
先不管名目是什么 实际上就是有这么一回事
名目可能是车马费 奖励 补助 礼品 酬劳有各种形式
但本质是一样的 就是付出劳务 传授知识或技术 换取报酬或其他利益
不然大家以为这么多教授都是去做功德?几百个不同专业的人都免费义务劳动?
要违法 就大家都违法 不然的话最好是当作历史共业 放过去算了
不要针对管中闵一个 而是通盘检讨如何处理到中国兼职的这个问题
到底许可不许可?需不需要申报?能不能兼职?
清楚地画出一条红线
这样大家以后才有标准可以遵循
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