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我"逃狱"成功了!

楼主: a3653658 (李敖)   2018-04-06 03:52:37
我"逃狱"成功了!
前言:
检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采信一审见解,仍判决李敖无罪,全案确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31/1141529.htm
不小心逛到这新闻
虽然我还没收到判决书
应该是真的吧!?
毕竟这年头假新闻充斥
眼见未必为凭...
(只可惜~~~新闻没把我慷慨陈词洋洋洒洒近万言的答辩书揭露一二)
本文:
"逃狱"成功?
逃什么狱呢?
我逃的是~~~
都21世纪了 台湾竟然还存在着的"文字狱"!
这时别再高喊什么言论自由 什么民主法治了
通通都是假的!
当然我这是合法逃狱 我这是千辛万苦才成功脱逃的狱
毕竟 刀斧手 刽子手 鹰(英)犬爪牙 都已经磨刀霍霍准备砍向我
想脱离他们的魔掌 艰辛异常!
即便一审无罪
他们的打手~~~小检检"简痣降"照样给你上诉到二审
这小子想升官想疯了吧?(有前例可循 所以有样学样 官海已成粪坑 凡疯狂起诉过小马者通通都升官!)
像我这种屁大点的案件
就算判有罪 按照惯例通常就判赔个一千块的罚金吧
当然只是惯例 只要你别遇到"变态"法官就好
他们手上有"自由心证"这个可怕的裁量权 可以搞得司法天翻地覆!
有罪无罪重罪轻罪通通可以完全颠倒过来!
像是杀人未遂可以变成伤害罪
猥亵罪可以变成上对下的亲暱行为
(以上详见 文末再度附上的 我的司法评论文精华篇)
喔 还有伤害罪变成杀人未遂罪起诉(详见台大贱血事件)
所以可千万别把我跟ㄚ扁的"逃狱成功"类比ㄚ!
天差地很远!
他那是装死装病 加上一大群扁家御林军(简称阿扁的御用医疗团队)
而"技术性"地成功逃狱!
谁也不敢说他"技术犯规"
不然你会被骂说你不人道 你没人性 你不是人...
至于因阿扁的逃狱而导致的台湾史上首例的高雄监狱暴动
他们抗议不公 为何只有小扁有他所谓的特权过头的人权!? 为何这些犯人都不是人!?
那只能怪他们
抢银行时没说这是为了台湾建国而私募的基金 只是强迫银行界的乐捐而已 不算抢劫!(人家小扁鬼扯说是为了台湾建国 所以不算贪污)
只能怪他们
杀人时没说这是不得已的!台湾建国必须流血 挡我者死!
只能怪他们
强奸时没说台湾建国必须强征慰安妇! 日本强征慰安妇都可以被说成是自愿的了!为何这些被性侵者就不能自愿提供给台湾民政府的黑熊部队性招待?性服务?
当然就算他们说了也没用 通通被归类成狡辩
谁叫他们不是小扁
小扁有台湾之子(=台湾之耻)这尚方宝剑 这免死金牌
他们有吗?
所以小扁说的狡辩鬼扯硬ㄠ瞎掰 通通都被装饰成圣洁无瑕!
这是"台湾之耻"才有的豁免权ㄚ!
我知道你们很想吐
人家现在还有一大堆护卫军咧 你们有吗?
像是复仇使者陈尸猛 帮小扁擦屁股的新科御屎大夫
复仇使者陈尸猛同时也是个擦屁股高手 尽管越擦越脏
谁还敢说小扁的屁股很脏 就整死你们!
为何都21世纪了 台湾竟还有"文字狱"!?
我早八百年前就说过了!
台湾自以为是的自由民主法治通通都是假的!
只有法官才有自由
因为他有随心所欲的自由心证
这我在过去写过太多的司法评论文
想要你死或生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想怎判就写啥鬼话来支持他的判决
无数案例中之一便是:法官在判决书中造出来的法~~~公民不服从
只有民进党才有民主
因为人家是民主进步党咩
小扁用两颗子弹骗到了政权
小谢用录音带在高雄市长选战打败了小吴
...
凡此种种 例子无数
因为民主进步党=民主诈骗党咩
至于法治?
我呸!
自行爬我过去文章吧
一大堆的司法评论文
包括这狗屎的司法改革
杀人犯也能当司改委员
你就知道这司改这司法有多屎臭不堪了吧?
凡是他辈族类
陵寝泼漆甚至鞭尸 攻占立院政院 通通都是对的!
凡是非他族类
就算你在路上不经意瞄了女人一眼 说你这是性骚扰你也不得顶嘴
谁叫你们不是绿色的!!
只要你有了"绿卡" 就等于
有了尚方宝剑
有了免死金牌
有了高官厚禄
有了一切的一切!
你们很干 他们很爽
这就是台湾!
补充:
我在二审写了一篇近万言的答辩书
机会难得ㄚ
这可是未来法界的"呈堂证供"呢(判例皆可查询之)
所以我这答辩书
首先痛骂蔡英文这台湾第一女魔头
但只能粗略条列七大罪状
毕竟小英罪孽滔天罄竹难书
没有给我千万个字 我无法写完
这就是我这两年来为何能写近千篇 近千万个字
通通在骂这魔鬼!
其次痛指上诉的小检检之非
恭喜这位简志祥检察官 在升官之前
我先帮你"名垂青史"了(司法文案也将是历史的一部分!判例之循有案可查 卷宗便是历史!)
一二审"完封"!
全都无罪!
不会有三审了!
这种鸟案子
该死的"英"犬爪牙小检检无法再上诉了!
咦?
效仿ISIS自杀炸弹攻击的"恐怖分子" 怎可能会判无罪?
因为断章取义的媒体也该死啊!
然后细陈我的无心之过 纯属"失言"(用字遣词不够严谨)
仅仅只是文章失言 失言并没有罪!
当然妨碍名誉者除外(周玉蔻屡次的公然毁谤与公然侮辱是经过法院认证的! 这年头大家抢著被认证 包括美国瑞士等国际认证的小扁的贪腐 以及法院认证的陈致中的嫖妓! 可是被认证又怎样? 各个依然活跳跳! 周玉蔻一样是绿媒宠儿 陈致中一样高调参选 陈水扁照样被御林军护卫著说他无罪说他强奸台湾是在爱台湾! 这年头 "无耻"才可以换到钞票 换到权势地位与名利! 所以大家抢著比谁最无耻!)
同时也列了一大堆他马的政客名嘴们的失言
比我更甚 通通没被追究没被起诉!(又是周玉蔻! 她说:这些可能会危及元首安全的陈抗者 应通通格杀勿论!这比我更屌 影响力更巨 因她有舆论公器! 还有政论节目主持人廖筱君竟然在节目上直接颂扬学生,还称“以有这样的学弟为荣” 蛊惑犯罪者莫此为甚! 因为她有媒体这个大声公的武器!)
为何我就活该倒楣?
他们拥有名气或名器 我有什么?
我只有犀利直白的文采与文笔!
最终写下痛彻心扉的一句"敖"语录:
失言莫成英雄冢
司法当为正义风
(看来我除了是华人第一文青外 又多了个外号:天下第一辩士!)
直追这句千古名言:
人生自古谁无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前者是我为司法写的祭文 或说是对联也可
后者是先贤为亡国之恨写的掷地之声 千古流传
然则物换星移 时移势易
我思齐焉 但不效法
所法者 气节与风骨
非习其 封建之余毒
文末再度附上:
1.每次骂到小扁 必附上他的经典影帝风采
2.每次骂到司法 必附上我无数的司法评论文中的精彩节录
~~~~~~~~~~~~~~~~~~~~~~~~~~~~~~~~~~~
忍不住我再度把咱们影帝”恭请”出来"接客"
因为他那段"影帝模式"实在是经典之作ㄚ!
附上这段经典影片(注意喔~~~这种没有医德毫无羞耻的医生群 比庸医还要庸医!只会说鬼话的蒙古大夫比鬼还恐怖!)
这是阿扁影帝从影三四十年来的再登巅峰之作~~~
金绿奖("金"架呼你脸"绿")最佳影帝~~~恭喜小小扁获奖
获奖原因~~~一段神乎其技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SCVEwxPIIU
影片说明:
昧著良心说著鬼话的医疗团队队长歪著嘴巴警示小小扁:喂~记者来了!(快点演戏)
小小扁这时才慢半拍刻意把怀抱在胸前的双肘 切换成影帝模式
手很不自然地伸出来抖两下
真怕影帝抖手抖错搞成比中指
那就粉好笑了!
还好影帝就是影帝!
精湛的演技 沉住气没有比出中指来(其实他是真的很想比出中指对着记者说:干!拍什么拍!?就不能让我稍微休息一下吗!?手指抖了一整天 我很累 你不知道吗!? 你们这些没有良心泯灭人性的鬼记者!)
扁散步照遭质疑! 面包师再拍影片证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hdPVlSGhE8
面包师傅因PO影片而被集体霸凌围殴
陈菊开出第一砲:用法办威胁小民
然后铺天盖地的打手群起而上(这是一群恶狼ㄚ 当年一样全党为扁护航不遗余力)
~~~~~~~~~~~~~~~~~~~~~~~~~~~~~~~~~~~
在此顺便说几个笑话
喔不
我过去常提的经典案例:
1.黄瑞华法官的四大争议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黄瑞华在判决书就瞎掰"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当场就把猥亵罪给架空 给除罪化了
各位观众啊~~~尤其是色狼淫魔们听我号令!
以后请在各国高中校门口等学生放学
看到任何美少女学生妹 请放胆用力袭胸!
因为你这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呀!
有黄法官背书 有判例可循 所以放心~~~没事的!
遇到反抗者可以回她:干!抗拒啥!?
老子是对你关爱才有的这亲暱行为耶
搓揉妳胸部 是给妳面子 是看得起妳! 别给脸不要脸!
妳应该要谢主隆恩哪!妳应该要感激涕零啊!妳应该要欢迎光临呀!
这时袭胸惯犯的大肠花陈维廷一定欣喜若狂!
以后所有女人的胸部尽入他的魔掌中 想摸谁就摸谁 太爽了!
但是请注意:务必要挑年纪比你小的美眉下手!
别忘了判决书写的是"抚摸胸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暱行为"
是长辈对晚辈才有免责权喔!
够瞎了吧!?
这该死法官的鬼扯 助长恶行!
这是正义的化身吗!?
不!他是魔鬼代言人!
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凌驾于刑法之上的一个代表性案例!
所以说~~~自由心证有多可怕啊!!
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想怎么判就说啥鬼话来支持他的判决!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转判无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无罪
这种判决告诉我们 喝醉万岁 喝醉无罪 喝醉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干啥都行!
因为谁会故意喝醉的!?
所以囉~~~过失伤人和过失致死这法条也都该撤销了!
因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过失"!?
喔还有~~~酒驾也不该罚了!
反正这该死的法官 他的认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无罪! 不知者无罪! 我不知道砍他几刀他就会死掉 所以无罪!
这些判例告诉了我们
什么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那就是法官的”主观”认定!
这位法官呢~~~
我猜他的自由心证是:正常人不会强奸自己的老师 尤其又是个老妇
所以才这样判!
换句话说,如果他强奸的是少女或少妇就会判有罪了!?
这是什么想法什么逻辑ㄚ!?
不管是少女少妇或老妇
被强奸都会受伤害 身心俱创!
加害者都是有罪的!
如果同样的犯行 却因被害对象而有所区别!?
那谁还敢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颇了!)
竟然依对象不同而做迥异的主观认定!
原来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仪谁暗恋谁 我喝醉后去非礼她去强奸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圆梦
事后再说: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无罪!
有案例可循唷!!
这是咱们恐龙法官唯一的贡献!
对淫魔来说 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随机砍4人-郭彦君伤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杀人未遂这法条因为这件案例 也该废除了!
因为只要没死人 照这法官的主观解释就永远都会只是伤害罪!
郭男都说了“没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这样还能叫无杀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释 但你又能如何!?睁眼说瞎话是上位者的权力!)
意思就是说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来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随机杀人变成伤害罪!
4.https://zh.wikipedia.org/zh-tw/顾立雄
2013年10月,顾立雄引用联合国决议“对精神障碍者不得执行判处死刑”,替在7年前诱杀一对国小姊妹而服刑6年、减刑出狱不满1年又再虐杀一名妇人的连续杀人犯陈昆明辩护,最后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更审,却使受害者家属悲愤不已。
第二次杀人囉 依然不判死!
如果第三次再度杀人
我说顾贼和承审法官都是帮凶!(顾立雄这魔鬼 去年当立委时还想推毒品除罪化呢!)
可教化!?用下一个无辜的人命来教化吗!?
精障!?有多少人假装精障来脱罪!?
补上我之前写过的诗文来歌功颂德咱们伟大的法官们
1.
位高权重责任轻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责轻罚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赌局
审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离
翻盘就靠你
靠谁呢!?当然是~~~庄家!
咱们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司法搞得跟赌场似的 判决如何就要看你的赌运了!
中奖的就高喊司法还我清白
杠龟的就哭喊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3.
司法系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残杀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诲
那A安呢生 赛恁老苏咧
没有白与黑 没有错与对
没有是和非 判决靠搏杯
4.给司法 给部分法官 给某些检察官的祭文
希望我这祭文用不到
加护病房能够转到普通病房
而不是最后进入了安宁病房 等死了
在我的心里
我为"它"们吊上一条白布
我为"它"们撒满一抔黄土(是抔不是杯! 别学我酒喝多了就”杯弓蛇影”)
我为"它"们造起一座坟墓
我为"它"们吹奏一曲凄楚
我催送"它"们快点上路
愿"它"们一路上尽是凄凉 满怀悲苦
这是我下的诅咒与巫蛊
哀哉呜呼~~~
温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请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决就跟抽奖一样 全凭运气
因为~~~
法院就像侏罗纪公园
小心恐龙就在你前面!
作者: NIOHA (爱的箴言)   2018-04-06 09:54:00
检方可能看不懂你的答辩XD
作者: airplanes (仁者无敌)   2018-04-06 04:03:00
恭喜....||
作者: emblakenta (汝需无水)   2018-04-06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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