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泄密案二审 马英九难道总统只能回家睡大觉

楼主: wkch6217 (葡萄汁)   2018-03-30 17:14:3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60269
2018-03-30 10:45联合报 记者苏位荣╱即时报导
台北地检署起诉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台北地院认为马是依宪法赋予总统的
院际调整权判马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马英九在法
庭上说“我无罪”,他指出,若依台北地检署的逻辑及主张,等于是剥夺总
统及行政院长的行政权,禁止总统与行政院长讨论,甚至是禁止总统思考,
无视总统宪法责任,更重要的是,难道要总统创造的宪政惯例,是总统面对
司法关说案、面临可能的宪政危机,什么都不应该做,“只能回家睡大觉?”
柯建铭出庭前表再呛本案一审竟判无罪,他说,伟大时代就要来临,国家轴
线就将翻转,本案一审法院判马英九无罪是恐龙判决,违法裁判,现在到了
二审,马英九能用的攻防武器甚少,判决会翻转。
高院今天一开庭,检方仍强调,102年8月31日马英九在官邸召来时任行政院
长江宜桦及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将检察总长黄世铭所讲的侦查内容泄秘
给二人,同时在同年 9月 4日中午教唆黄世铭再向江宜桦报告侦查案情,成
泄密、违反通讯保障监察法及个资法。
马英九当庭回应“我无罪”,他拿着稿子站起来唸,足足有十分钟以上。他
说,102年8月31日当时客观的情况,是立法院长、在野党立院大党鞭、法务
部长、高检署检察长涉及集体关说司法个案,基于中华民国宪法赋予总统的
责任,总统必须面对并处理即将发生的政治风暴,依宪法执行总统职务。我
请行政院长及总统府副秘书长共同会商解决之道,是宪法两位最高行政首长
之间的商议,并未对外公开任何资讯,以“最大限缩、最小侵害”态度审慎
处理危机,我并没有犯罪。
马英九说,北检起诉书指我应该“合法、适当”处理司法关说案,但本案经
过公诉、自诉七位法官审理,很清楚可以知道,我的处理,并没有违反任何
宪法或法令的规定,我的处理“合法”。在102年9月6日特侦组记者会前,我
只与行政院长及总统府副秘书长讨论,难道这样还不“适当”?难道要行政院
长看到媒体报导后,才仓促面对这个宪政风暴,这样才“适当”?
他说,正因为我的处理“合法、适当”,本案经过公诉、自诉七位法官审理,
他们共同的结论,也都认定我没有犯罪,自诉案二审判决也明确表示:“中央
阁员如有风纪问题,总统出面了解,并同行政院院长处理,以解决政治风暴、
维持政局安定、维护国家利益,合于台湾近年来政治现象,与宪政体制不相
违悖。”,我的行为,就是起诉书所指的“合法、适当”方式,我当然没有
犯罪。
关于宪法第44条总统院际争执调解权,马英九指出,宪法并未规定总统具体
行使方式,行宪以来,亦未有大法官会议解释,或立法院立法,实务上确实
需要符合宪法目的及精神的宪政前例,可以让国家成长的宪政惯例,而蔡英
文总统自前年五月上任以来,亦召开“执政决策协调会议”,就司法改革国
是会议,蔡英文亦表示“司改的工作横跨五院的权责,这牵涉到跨院际的协
调。做为总统,这是我的宪政责任。”可见身为总统,为实践对宪法的承诺
,不分党派,都可能有调解院际争执的需求,也都会留下实例而形成宪政惯例。
马英九强调,希望法院能确立宪法上总统的行政权限,让未来的总统能安心
依宪法治国,依法律治国。
【中央社/台北30日电】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等案遭北检起诉,一审获判无罪
,高院二审今天开庭,马英九答辩,“我无罪”。请法院确立宪法上总统的行
政权限,让未来的总统能安心依宪法治国。
马英九在法庭内起身答辩,表示“站着比较理直气壮”。
马英九说,当时是立法院长、在野党立院大党鞭、法务部长、高检署检察长涉
及集体关说司法,总统依宪法执行职务,处理将发生的政治风暴,请行政院长
及总统府副秘书长共同商议,未公开任何资讯,以“最大限缩、最小侵害”审
慎处理危机,没有犯罪。
马英九表示,在特侦组召开记者会前只与行政院长、总统府副秘书长讨论,难
道这样还不适当,难道要行政院长看到媒体报导,仓促面对宪政风暴才适当,
正因处理合法适当,本案经过公诉、自诉7位法官审理,都认为他没有犯罪。
马英九说,宪法第44条赋予总统院际争执调解权,他任内有4个调解实例,总
统蔡英文也召开“执政决策协调会议”,并表示司改工作牵涉跨院际协调,
是总统的宪政责任,会把院际协调的工作做好;可见总统为实践对宪法的承诺
,不分党派都可能有调解院际争执的需求,也会留下实例而形成宪政惯例。
马英九说,总统是宪政惯例实践者及创造者,院际协调工作不只是总统的权力,
而是宪法赋予总统的责任,但北检的逻辑及主张,禁止总统与行政院长讨论,
甚至禁止总统思考,无视总统宪法责任,难道要总统面对司法关说案、可能的
宪政危机,什么都不做,只能回家睡大觉。
马英九重申,“我没有犯罪,请确立宪法上总统的行政权限,请让人民了解,
在中华民国宪法之下,总统的责任与权力,让未来的总统,能安心依宪法治国,
依法律治国。”
立委柯建铭今天以告诉人身分出庭,他在开庭前表示,伟大的时代就要来临,
国家轴线就要翻转,一审碰到恐龙法官、迎合法官,认为马英九有罪,却引用
宪法院际调解权,做出违宪、枉法裁判;今天的诉讼,重要性绝对是司法史上
最重要的一次判决,自己深具信心。
全案起于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在民国102年侦办民主进步党
籍立委柯建铭及当时的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关说案。
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事实为,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调查司法关说的特他
案并非仅属行政不法,仍泄漏侦查中应保密事项、柯建铭个人资料及通讯监察
资料给当时的行政院长江宜桦与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
此外,马英九在102年9月4日,涉嫌教唆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向江宜桦泄漏
并交付侦查中的秘密及监察通讯所取得的应保密资料。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英九构成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宪法
第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而在教唆泄密
部分则罪证不足,106年8月25日判决马英九无罪,北检不服提起上诉。
心得与感想
请有权针对本案进行调查的相关单位或人员
要针对所有相关人证 物证 会议资料 录音带 录影带 行政公文 事证
进行详细且确实的调查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要疑似法律遇到陈水扁就判有罪
法律遇到马英九就疑似会转弯进而判无罪
我想这样多数国人会很肚烂
以上只是个人不负责任的评论与预测
请多指教
谢谢大家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8-03-30 17:15:00
所以 关说到底要不要查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8-03-30 17:15:00
鬼扯
作者: feldene (无.)   2018-03-30 17:16:00
查是看那个有证据..这很现实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8-03-30 17:18:00
关说这件事 当事人都承认 证据确凿
作者: alotofjeff ( )   2018-03-30 17:22:00
关说的没事, 泄密的一直被告. 这国家真的没救了柯建铭真的很不要脸, 自己就关说, 然后还不准别人查真不懂这嘴脸新竹人怎么投得下去?同样身为新竹(县)人, 为新竹市民感到可耻又可悲.
作者: sad010 (sad)   2018-03-30 17:34:00
转弯? 当马有民退党证吗? 民退党证才会转弯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8-03-30 17:35:00
选民脑袋应该正常一点 看到这个案子 就该想到关说
作者: sad010 (sad)   2018-03-30 17:35:00
民退上台赔了台湾未来至少30年 怎么可能还有救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3-30 23:01:00
选民支持柯贱民 马狗该自杀
作者: chocoboex (肚子肥油三层)   2018-03-31 06:23:00
绿脑贱畜真的无耻无下限,枉费为人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8-04-01 09:17:00
当总统不能跟幕僚协讨论法院长关说喔,国人会度烂的是关说的垃圾没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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