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马英九、金溥聪间“特殊性关系” 冯光远遭判赔50万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作家冯光远5年多前以“特殊性关系”,嘲讽前总统马英九与当时驻美代表金溥聪间关系
密切。金提告求偿,二审一度判决冯光远须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但经最高法院废弃
发回。高院21日更审宣判,改判冯光远必须赔偿金溥聪50万元,可上诉。
冯光远(64岁)宣称与金溥聪(61岁)原为好友,但2012年9月起,冯多次在个人部落格
或电视政论节目,批评金以马英九“密友”身分干涉新闻自由。除了以以“特殊性关系”
称呼两人间的关系,另外还以“吃屎去吧”、“王八蛋”、“蠢才”、“贱货”、“人渣
”、“败类”、“男妓”等词语,称呼金溥聪。金溥聪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
刑事部分,2015年3月冯光远获判无罪确定。至于民事求偿部分,金溥聪收集冯光远辱骂
的15则言论,起诉求偿200万元并登报道歉。一审判金败诉,二审改判金胜诉,冯须赔偿
100万元并登报道歉;但最高法院去年5月间废弃发回。
案由高等法院更审,于21日宣判,高院改判冯光远必须赔偿金溥聪50万元,至于登报道歉
部分,高院认为没有必要,这部分没有判准。可上诉。
两人间还有多起官司。冯光远首度获判无罪确定后,竟在脸书上贴文,以“法院认证的男
妓”、“混蛋”再酸金溥聪。金再提告,冯最后遭判罚金5000元定谳,金也起诉求偿100
万元,一审判决冯必须赔偿15万元,目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21/1134513.htm#ixzz5ANLYFj6S
都忘了这件事
骂这样太过分了 不过5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要如何量化金马所受的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