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展到今天,已经变成双方恶斗的修罗战场了。双方皆无理性可言。
有人死命就是要泼漆,要锯要砍;也有人拼命捍卫,肉身阻挡。
每次的冲突,每年的冲突,每个不同场子的冲突,已经浪费太多社会成本。
我们社会有多少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为什么要让警察们疲于奔命,把大量时间精力
成本公帑、媒体时段资源、公众舆论关注耗费在这个东西上面?从人力物力公务的
能量来看也不可能设置24小时的专门监看守卫人力,放著正经业务不做却整天保卫
铜像,本末倒置。
因此,从社会成本、政治成本的角度来看,这铜像的存在就绝对弊大于利,应予撤除。
我说撤除不是毁掉,而是应该统一调查,重要景点或具有历史意义的设置点铜像
可以考虑留存,毕竟那代表了一部份的历史。
至于其他的散置在全台各地各级学校、机关、乡镇地标要道的铜像,平心而论其艺术
与美学价值均不高,材质亦称不上有何特殊值得保存之处,就统一移送至各县市政府
单位封存保管。如果有民间人士自愿收藏,也可从善如流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