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铭言:
: 但是问题是,那拆的不是你家呀。
真的,让我们推翻独裁的民进党政权,还给台湾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讨论] 贴一下阿扁当市长拆迁14 15号公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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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前后
日据时代为日人公墓,国民政府播迁来台,随国军来台之荣民及眷属因无处安身,便暂居
此公墓地,搭盖违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陆。
民国45年
台北市进行第一次“都市计画通盘检讨”,将康乐里(古称三板桥)之地依照日据时代的
都市计画用地编订为公园预定地。当时上面已经住了两千多名住民。
民国64年
台北市政府着手规划十四、十五号公园,并与当地住户协调,但无结果。
民国83年11月
陈水扁于竞选前四次造访康乐里,并亲口承诺居民“先建后拆”。
民国83年1月
陈水扁就任市长的第一次向议会的市政施政报告中,明白表示对于十四、五号公园辟建问
题,一定坚持“先建后拆”原则。
民国84年9月
市府重新检讨拆迁计画,原则决定采“先建后拆”方式,争取违建户配合。原先答应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国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后拆”的原则,以新的安置计画与发给救济金方式处理。
民国85年9月
市府决定,86年初元宵过后将强力执行地上物拆迁作业。台北市秘书长廖正井说:抗争居
民一律不发补偿费。
民国86年1月
陈水扁市长食言,所谓的“先建后拆”采弹性认定,只要建照发了就算。
民国86年1月
陈水扁表示即使议会不通过预算,市府预定时间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议会要钱。市府随
后决定三月四日拆除。议会通过预算,并有两项附带决议:先建后拆与重新公告。
民国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迁通知,于正式拆迁日期前24天。
民国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断水断电通知
民国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户通知,如果未办妥者,就不能领取拆迁补偿费
民国86年2月20日
学界与市府就十四、十五号公园拆迁户安置事宜进行第二次沟通此次协调会议中,双方达
成“在未确定及安置妥当前,不会拆除穷人的房子;市政府不会在三月三日断老弱贫苦人
的水电”,但在安置方案上,市府仍坚持己见,并未达成进一步的共识。同时社会调查部
份,社会局提出296户弱势居民的数目与专家学者的理解大有出入,与前年十月份区公所
所调查的数字差了将近一百户。同时,答应的第二波意愿调查也未进行。都发局长张景森
口气强硬地的指出出:“老人不搬也会死”十四、十五号公园拆迁补偿费正式于永兴宫办
理发放。社会局开辟专车带老人参观浩然敬老院、广慈博爱院。张景森表示:城乡所的老
师“自恋”,是学生的魁儡。
民国86年2月26日
公园预定地居民翟所祥伯伯上吊自杀学界与市府针对十四、十五号公园拆迁问题的第三次
会谈原本预定于上午举行的第三次会谈,因翟伯伯自杀事件中断,学界向官员宣布学界立
场后即行离去,正式与市府决裂,不接受市府对预定地居民所提“二次搬迁”的安置计画
。居民群情激愤,赴市府前广场拉布条抗议因翟伯伯的自杀,情绪激动的居民下午拉着白
布条前往市府表达严重不满,其间因久候不见市府高层人员出面处理,而与警方发生肢体
冲突。直至下午五时多,副市长陈师孟、工务局长许瑞峰、社会局长陈菊,才到市府前广
场向陈情的拆迁户说明。但对于拆迁户所提“道歉、缓拆、重新安置”的三点声明,陈师
孟并未具体回应。副市长陈师孟表示“市府的方向是正确的”,希望拆迁户要有面对环境
的勇气
民国86年2月27日
陈水扁于中午餐会中公开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预定地上违建的决心绝
不改变。市府开始拆除电表。
民国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号公园预定地展开拆除工作清晨四时,拆除大对于林森公园停车场集结,并
由副市长陈师孟坐镇中山分局,担任拆除工作总指挥。上午九时四十五分,拆迁作业正
式进行,到了下午四时,沿林森北路、南京东路的营业户已被怪手夷为平地,第一阶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务局长许瑞峰表示,整个拆除工作将从二十一个工作天缩短到一周内
完成。清晨张景森与学生碰面,学生质疑张:如何对这段的都市计画史交代?张表示:
要听我上课就回到学校。陈师孟与罗文嘉双双表示:学生应努力唸书,不应搞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