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应该管理情色产业,但是不需要/不应该扩大发展情色产业
台湾实际上到处都有情色产业,什么中国城、天上人间的就开在大马路
中小学生、未成年上学都会经过,问题实在很大
但是很多人就是抱持着戏谑的心态在讨论,要不人就是说不支持的就是假道学
假如强调的是管理,而不是发展情色产业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弹了
合法化不是就没有违法的状况
日本有强迫拍摄A骗的状况,荷兰也有合法红灯户贩卖人口的状况
所以觉得合法化就没问题的才是问题
所以只是把已经存在的情色产业,包括酒店、情色DVD、情趣用品、红灯户集中管理而已
不是为了扩大经营,建立产业
除了提供性病检查,也应该提供资讯、教育等;让不得以下海赚钱的人能早日脱离苦海
至于为了赚快钱享乐的就另当别论了
总之性产业应该集中管理,避免未成年人到处都看得到,也有碍观瞻
也避免性病扩大传染,也为了帮助相关人士脱离情色业
而不是为了发展情色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