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基法施行细则周五预告 允连4个月加班54

楼主: cloud7515 (殿)   2018-01-24 22:00:27
1.新闻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24004625-260405
2.新闻来源︰
中时
3.新闻内容︰
《劳基法》修法三读通过后,劳动部今(24)日公布施行细则,内容指出加班工时3个月是以“连续”3个月为计,等同允诺连续4个月加班54小时;至于加班换补休的期限,劳动部则给出甲、乙两案,参照特休的方式,周年、历年或会计年度结清,或一律以当年度12月31日做为补休期限。劳动部预计本周五预告。
此次《劳基法》修法,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后,劳工每月加班时数可由46小时增加至54小时,且每3个月不超过138小时,本次《劳基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则解释,“每3个月”的意涵为连续3个月,例如从1月到3月连续3个月,下个连续3个月就是4~6月,故劳工最多仍可连续4个月每月加班达54小时。
此次母法增订加班换补休可采1比1计算,劳动部长林美珠曾言,要于细则中明订补休期限,此次细则给予甲、乙两案;甲案参照特休的周年制、历年制或会计年度为补休期限,乙案则是一律以当年度12月31日做为补休期限。
由于母法中规定,满30人以上的雇主采用每月加班工时延长至54小时、轮班间距缩短为8小时、松绑7休1等机制,需报当地主管机关,此次细则中也明订,雇主最晚应于实施前1日,将细节报送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有关特休假递延,于次年度请休时,细则中也规定应优先由递延的特休假扣除;细则也重申,劳工上班应每7日为一周期,除了第36条的4周、8周弹性工时外,不得使劳工连续工作逾6日。
劳动部指出,该细则于本周五预告至2月5日,之后就会报到行政院处理,还不确定公告上路日期,至于有关适用轮班间隔缩短为8小时,以及挪移丽嫁来松绑7休1的对象,劳动部仍在研议中,将另行公告。
4.附注、心得、想法︰
好啦 至少补修结算这个洞有补了
其他还是一样 满满的弹性 超好捏的
作者: KingChang711 (十二星超级上将)   2018-01-24 22:01:00
台湾劳工通通要过劳死了很快台湾就没有劳工了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8-01-24 22:02:00
希望劳工的肝也很有弹性~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8-01-24 22:07:00
哈哈哈哈 说好的加班费呢????怎么全部变成补休
作者: chudly   2018-01-24 22:11:00
ㄟ 补修可以用历年结清是补了什么洞?1:1加班换补休 我3年
作者: kabor   2018-01-24 22:11:00
教一下什么叫做连续三个月吧!呵呵!老板快来想想看怎么好好利用
作者: chudly   2018-01-24 22:12:00
跟你结 不就等于在淡季消化你的加班 还可以拉长好几年用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8-01-24 22:12:00
1:1就是换班而已 口连 连加班费都没有 三个字完全消失
作者: chudly   2018-01-24 22:15:00
说真的,这个1:1就是最糟糕的情况,要是全部硬性规定当年度结清还能换钱,这个甲案看起来很弹啊!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8-01-24 22:19:00
果然金主要的就是不同 施行细则一下子就生出来了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8-01-24 22:32:00
垃圾支持者们快出来硬拗护航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1-24 22:32:00
规定一定要换补休, 加班费就别想了, 帮QQ
作者: Camderela   2018-01-24 22:33:00
好高的效率,金权的力量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1-24 23:03:00
劳资协商补休期限一百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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