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那些抗争者,你们真的干过工厂的基层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1-08 15:39:35
※ 引述《lorleninmam (劳仑马)》之铭言:
: 说你没逻辑还真的没逻辑,
: 如果照你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
: 你应该要支持不能有劳基法才对,
恕删 真的有一个时代是大法官认为不能有劳基法的
这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看法
"洛克纳诉纽约州案"
1905年的洛克纳诉纽约案是霍姆斯(美国宪政历程上“伟大的异议者”)
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后面对的第一桩重要的劳工权益案。
当时,经过工人阶级的艰苦斗争,纽约州终于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面包房
老板让雇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一个叫洛克纳的老板第二次违反这一法
律时,法院对他处以50美元的罚金。洛克纳不服,最终把这个案件上诉到
了最高法院。
洛克纳的辩护律师声称:纽约州的这项立法偏袒工人,损害老板,因此违
反了宪法修正案第14条中“平等保护条款”;而且,宪法第5条修正案也禁
止各州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权,而“程序”
就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而建立的,因此,这一带有偏向的立法剥夺了洛克
纳与其工人们签定契约的自由,因而也就等于剥夺了洛克纳处置其财产的
权利。
实际上,美国宪法原文中并没有把契约自由看作是公众自由的一部份。但原
告律师之所以如此理直气壮,其奥秘就在于,19世纪最后20多年是美国历史
上著名的“镀金时代” ,社会达尔文主义盛行,弱肉强食,资本权力几乎决
定了一切。美国最高法院开始强调,宪法第9条修正案的含义是除宪法明确的
权利之外,人民还享有其他权利,这些权利同样为第14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
条款所保护。最高法院由此推论出,这些默示权利中有一项为契约自由的权
利,特别是自由订立雇佣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期间,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
例确立并发展了这一原则,用其来宣告了很多涉及经济事项的联邦及州法律
无效。于是,当年为保护黑人宪法权利的第14项修正案,衰变为对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定律的法律承认和保护!正当程序保障的“自由”在经济市场便成
为政府任自流,无所作为政策的同一语。为此,美国著名宪法学者施瓦茨干
脆用“法律达尔文主义”来概括这一时期最高法院的司法理念。
在当时的最高法院中,大部份法官思想保守,把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的“自由主义”奉为圭臬。斯宾塞认为:政府应给商业活动充分的自由空间
,社会本身会起到最好的调节作用,政府根本无需也不能千预经济生活。因
此,经过激烈的辩论,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判原告胜诉。
大法官佩卡姆(Rufus Peckham,1896 - 1909年任职)宣布了多数意见:“没
有理由认为,面包房工人作为一个阶层,在智力和能力上与其他行业或作体力
工作的人不一样;没有理由认为,缺少了州政府卵翼保护,以及对他们独立的
判断和行动能力的干预,他们就没有能力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照顾自己。在任何
意义上,他们都不是政府的监护对象。“因此,纽约州政府没有合理的理由以
保护为借口,通过规定面包房的工作时间来干涉个人的自由和自由签订契约的
权利。
佩卡姆还表示,这限定工时的做法也损害了工人赚取额外收入的机会。因此
,他认为纽约州的这一立法是多管闲事,超越了宪法授予它的“治安权” )。
在他看来,美国的缔造者所建立的政府是一个权力受到限制,无权干涉私有财
产的政府,它不会干预人们出卖自己的技术,开办自己的工厂或管理自己雇员
的自由。人们的商业行为完全是根据自然权利所拥有的私人领域。
作者: tingking3344 (水壶)   2018-01-08 15:43:00
委内瑞拉国家都总崩了…货币贬值97%,还能拿来讲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5:43:00
推文章
楼主: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1-08 15:58:00
就是要看基本工资提高可不可以救经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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