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马英九日前公开表示,赞成台湾罪犯,特别是诈骗犯,移交中国审理、重判。
《苹果日报》的民调指出,73%台湾民众认为,台湾籍诈骗犯应该送给中国当局重判。
那么,我就请教各位板友一个问题了,毕竟大家都是关心公共事务的人,
大家赞不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审理牵涉到犯罪的台湾嫌疑犯?
换言之,中国主张对台湾嫌疑犯有司法管辖权,大家支持吗?
再进一步说,假设这个嫌疑犯是真的有犯罪,证据确凿,他就是罪犯
那大家支持他被中国政府重判吗?然后在中国服刑?
最后,中国主张对于海外的台湾嫌疑犯,不须要知会台湾当局,
在中国单方面认定有犯罪疑虑时,就可以迳行押回中国监禁、审判
大家支持吗?
真的有73%台湾民意支持这种做法?那以后海外台湾人碰到法律纠纷,
就有可能直接被押到中国去,不是吗?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