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真是一个胸怀人类的伟大国际主义者。
已不满足岛内这小地方,开始将目光放到祖国同胞身上。
还声称不排除暴力革命,真有国父风采,乡民们你们崇拜他吗?
2012年十月,彭宇华和李明哲两人决定改采公司化组织经营,成立了“梅花公司”,并撰写纲领性文件〈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李明哲在当中提出修改意见,并提议成立海外NGO,海外媒体联络等方面建议。
梅花公司运作计画书,对国内、国际形势和互联网力量进行分析,确立以建立政党,推翻国家基本政治度为目标,提出以网络为载体,发展组织成员以梅花公司为主体,媒体联盟、律师联盟为辅助,构建全国、大区、省、市、县五级架构,目标2017达到一百万人覆蓋全国,并对组织、财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在组织分工中,彭宇华任执行经理,负责统筹全面,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负责教育培训,提出了前期自主、中期整合、后期革新三个发展阶段,和最终实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标。此后两人继续设置分群,先后设立了围观华南、围观华东、围观华中等群,成员达两千多人。
起诉书指出,李明哲在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群中,举办公民学堂,撰写文章肆意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灌输如何从单一事件维权,提升到推翻现行国家政治制度的理念。2012 年6月以来,有针对性的设定围观主题,针对热点敏感事件进行炒作,肆意歪曲事实,诽谤和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
2012到2016间,李明哲透过QQ空间、脸书、微信,大规模散播,诽谤抨击中国政府,和国家社会制度的图片和文章,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其中使用QQ空间发布三百多篇原创和转载图文,被浏览五万余次,转载两千余次,评论四百余次,使用脸书发布四十余篇文章,在多个微信群发表大量文字、语音;2016年8月,在广东、福建、广西多次组织聚会活动,期间大肆发表抹黑国家政治社会制度,抹黑政府形象言论。
起诉书还指,李明哲在2015年6、7月间,讨论以暴力方法颠覆国家政权,并表示“我从来不觉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动是迟早的”,以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起诉书指出,罪证包括被告的手机、电脑、旗帜、照片、以及梅花公司运作计画书、出入境资料、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