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由共和国》吴治平/劳团抗争搞错方向

楼主: Miule (Miule)   2017-11-27 10:03:17
1.新闻网址: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55270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新闻内容︰
吴治平
近来劳工团体正在强力抗争,反对执政党主导的劳基法修法。一位知名的工运人权律师在
自己的脸书页,写到他一位当事人可怜的际遇;该当事人在净水厂工作,排班表显示他“
工作了九个月,只休息九天”!有时一天工作十四小时,每个月几乎都超过250小时,有
一个月甚至高达315小时,没有一天休假。
所以,为了保护类似被压榨的劳工,我们都该支持劳团抗争,跟着他们一起反对执政党修
改现行一例一休的劳基法,对不对?
问题不在劳基法 是执法出问题
其实这想法完全搞错方向。无论是根据现行的劳基法,或是劳团口中“修恶”的执政党修
法版本,这位可怜净水厂工人的问题,不在于法律有否提供他足够的保障,而是净水厂老
板从头到尾严重违反劳基法。在这一点上,劳基法的立法并没有问题,是执法出了问题。
如果雇主都守法,根据修法后放宽弹性的劳基法,台湾的劳工也不至于要过劳工作。律师
应该做的是,帮当事人控告净水厂,而不是写脸书博取不明就里的人支持劳团、反对修法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劳基法是否修法,上述净水厂让员工一个月工作250小时,甚至
315小时,都已经严重违法。现行劳基法规定,每个月的加班上限为46小时,因此若以22
个工作天,每天正常工作八小时计算,每个月的工作上限只有222小时。执政党提出的修
法,是希望在总加班时数上限不变的前提下,放宽劳资双方的加班弹性;即加班上限从每
个月46小时改为每三个月138小时,而单月的加班上限,则由现行的46小时放宽为54小时
;当然在三个月期间内,你要是前面加班多了,后面可加班的时数就相应减少。即使是单
月54小时,若平均分摊到22个正常工作天,每天加班时数还不到2.5小时;如果其中有些
班是加在法定休息日,则每天平均加班时数更低。
劳团总是说,资方反正永远想要劳工加班,加越多越好。其实根据劳基法规定,加班对于
资方的代价极为高昂,老板不见得愿意让员工加太多班。据上述律师说,那位可怜的净水
厂员工卑微的请求是:“希望老板能给我加班费。”还是一样,他领不到加班费的问题,
无关劳基法如何规定,而是净水厂老板根本恶意违法。
事实上,即使资方一再反映一例一休后的加班费贵到难以负担,本次执政党的修法提案,
加班费的规定还是大致维持不变。劳基法规定,如果在平常工作日加班,前两小时的加班
费必须比正常薪资高至少1/3,之后时数更是高2/3。举例而言,如果小明基本月薪换算后
的时薪为200元,则前两小时加班,资方必须支付小明268元的时薪,超出两小时的部份,
时薪更会提高为334元。若是雇主要求员工在法定休息日加班,加班费更昂贵得多,即前
两小时至少必须比正常高1又1/3倍,之后更提升为1又2/3倍。还是以小明为例,他在法定
休息日不必上班,但平均每小时还是可以领200元,但如果小明在休息日上班,则雇主在
前两小时须支付至少468元时薪,之后每小时更高达534元。
加班代价高 资方不见得愿意
另一个劳团对这回修法的抗争重点是,执政党希望增加“轮班间隔”的弹性。现行劳基法
规定,轮班间隔,也就是从这个班到下个班之间的间隔,最少要有十一小时,但执政党希
望将其缩短为八小时,前提是需要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劳团对此的本能反应是,劳资关
系先天不对等,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的但书根本只是虚文,最后还是资方说了算;轮班间
隔只有八小时实在太不人道,修法后,劳工可能因此被迫长期连续过劳工作。
其实上述推论有严重的盲点。劳基法为了防止劳工被要求连续工作,已经设下多重保护,
包括每天上班时数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连续上班四小时后,必须休息半小时,另外更有如
上说明的加班总时数限制等。在这些重重保护机制下,实际上真要天天轮班间隔八小时,
也持续不了几天,再多就违法了。更何况如上所述,由于必须付出昂贵的加班费,雇主并
没有诱因让员工频繁地间隔八小时就上班。
所以如果工作真的那么多,为了省钱,雇主可能干脆增聘时薪制人员,少付加班费;雇主
应该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偶一为之让员工在八小时的轮班间隔下工作。尤其最需
要受保护的低阶劳工,他们的工作替代性通常较高,被雇主以时薪人员取代的机会也因此
较高, 劳团的抗争,可能反而导致他们失去加班赚取额外收入的机会。因此,法律允许
更多弹性,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除了上述劳工可能的加班需求之外,有时候企业真的
需要轮班弹性才能顺利运作。举例而言,工厂生产出了状况后,必须帮客户紧急补出货、
重大标案必须在时限内完成等,诸多情况都可能需要部份员工在较短时间内回公司轮班。
尤有甚者,台湾多地震,有些员工更必须在地震后即刻赶回工厂,检视地震后灾情,这在
高精密的科技业或高危险的石化业等尤其必要。
和前述“轮班弹性”本质类似的另一项争议点是“排班弹性”。现行一例一休规定,在每
周7天的循环内,劳工必须享有1天的例假日,在例假日时,劳工无论如何不被允许上班。
执政党的修法提案是,在例假日总天数不变的前提下,允许连续工作12天,其目的是增加
企业的排班弹性。但是法律对这排班弹性,设下重重繁复的前提,包括事前劳资双方同意
、中央主管机关报准、地方主管机关备查等。还是一样,新规定可以给希望赚取额外收入
的劳工更多合法加班机会;而由于繁重的审批成本,有理性的雇主应该只会对该排班弹性
偶一为之。如果工作真的多到做不完,雇主为了省钱,还是应该会尽量选择多招雇时薪制
人员,而非频繁地利用排班弹性。
所以台湾的劳基法,无论是现行的一例一休版本,或是执政党建议的修法版本,对劳工其
实已经有相当不错的保障。现行版本的确对加班、排班、轮班等,严重缺乏弹性,执政党
建议的修法内容,旨在提升企业运作弹性,其实对劳方权益保障并没有太多妥协,反而可
满足部份劳工合法加班的工作需求。劳团的抗争,大多只是指责修法的局部内容会导致劳
工权益倒退,却忽略劳基法还有许多其他配套规范,这些规范使得雇主并没有多少压榨劳
工的空间。
这并不是说台湾的劳基法已经完美无缺,毫无问题。相反地,现行劳基法其实问题重重,
亟需政府、各政党、以及劳资双方一起努力,协商出符合新时代工作型态、真正对各方都
有利的劳基法。
网络改变工作型态 劳基法没跟上
首先,劳基法即使在这次顺利修法后,还是继续存在弹性严重不足的问题。台湾劳基法的
基本思维,还是围绕在传统老式的制造及服务业,但网络已经大量改变人类的工作行为,
全世界更早已迈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工智能科技的快速发展,更将对未来全球的就业市场
,造成根本而难以言喻的冲击。我们的劳基法根本就跟不上时代。
这可以举许多例子说明。比如说,劳基法不允许“责任制”的工作观念,因此台湾的知识
型企业虽然普遍实施责任制,这却是个只能做不能说的公开秘密。又如,现代人喜欢利用
网络群组等多种沟通工具,职场上也不例外。因此,我可能已经下班,但脑子里还在苦思
工作上问题的解法,我可能上网查资料、去跟同事、以前的老师、同学等在网络群组上讨
论;想了一阵子后,我可能停下来去看场电影,看完电影后又继续想问题、又在网络上找
不同的人讨论。我这些行为可能发生在家中或外面的咖啡厅,也可能在图书馆或老同学家
里。和他人在网上讨论了一阵子,我可能顺路又绕回公司一下,因为公司里有我解决问题
所需要的设备仪器或电脑。现在台湾的劳检单位严格要求企业保存所有员工的电子出勤纪
录,以便其随时进行劳动检查。上述灵活弹性的工作行为,在知识经济的今天,理当受到
鼓励,但在台湾却很容易误踩劳基法对工作时数严格规定的地雷。在网络、知识经济时代
,工作型态必然更多元弹性,但我们的劳基法却处处反其道而行。
执行不力、罚则太轻 2大问题应解决
即使撇开上述对未来工作型态的需求不论,我们的劳基法还是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
的是执行不力和罚则太轻两大类。前述令人同情的净水厂工人就是执行不力的活生生例子
。“工作了9个月,只休息9天”,这么严重而长期持续的违法行为,为何没有劳工去举报
?为什么地方劳检官员也浑然不知?真要保护劳工,劳团应该大力要求政府强化劳检人员
的专业能力;再者,劳工的确处于弱势的一方,因此劳基法应该对检举雇主违法行为的“
吹哨者”劳工,有更周全的保护。
雇主违法与修劳基法是两回事
最后,我们的劳基法对违规雇主的罚则实在太轻,轻到雇主即使不幸被抓,面对的处罚根
本不痛不痒。透过去年底的修法,违反劳基法的罚锾上限,已经由30万提高到100万,情
节严重者还可加罚至最多150万元。但这数字对一家稍具规模的企业而言,根本远小于其
违法压榨劳工而省下的成本。前述净水厂老板,想必就是抱着等你来抓,反正抓到了也罚
不了多少钱的心态,才会要求员工拼了命加班,还拒付加班费。
我完全赞成劳团应该硬起来,但他们的抗争要瞄准对的方向。劳团喜欢举的例子多是惯老
板欺压劳工、悲苦工人超时过劳工作等;但这些例子煽情有余,却大多文不对题,因为雇
主违法跟劳基法该不该修,是完全两回事。面对整体社会未来的需求,劳基法需要的是更
多的松绑、更大的弹性。而劳工的保障,只能由彻底的执法和有足够吓阻力量的罚则着手

4.附注、心得、想法︰
我怎么看到和服贸时KMT和御用学者一样的态度,
一边拒绝讨论一边指责反对者不理性。
刀子都到脖子上了还跟你理性什么。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1-27 10:07:00
护主心切 开始带风向囉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7-11-27 10:11:00
为了过资方版劳基法 越来越夸张
作者: leaveleft (离)   2017-11-27 10:13:00
如果是国民党修法,全部翻转给你看
作者: nqj (黑貓)   2017-11-27 10:33:00
吱友时报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帐号由来)   2017-11-27 10:38:00
恶心
作者: pieceiori   2017-11-27 10:42:00
本版的吱友们站出来 大家一起来呛爆劳团!
作者: kano4002   2017-11-27 10:52:00
自冉时报护主心切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17-11-27 10:55:00
通篇废话。
作者: jerry4431   2017-11-27 11:37:00
自由? 哈
作者: addycat (野喵的命运好好玩)   2017-11-27 13:15:00
劳检到了,重罚二万,还是无限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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