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推行"期中强制罢免投票"有没有搞头?

楼主: Zcould (夜火千影)   2017-11-17 12:56:35
黄国昌罢免案12/16登场,大约是他任期的一半。
突然想到若推行一个制度: 所有总统县市长立委这种单一选区当选人,
在任期的一半(任满两年)强制进行罢免作为考核复决,
就用现行罢免制度,只是把完成三阶段程序的时间变成固定
第一阶段:提议 (1%选民签署)
第二阶段:连署 (10%选民签署)
第三阶段:投票 (同意罢免票数多于不同意罢免且超过选区25%得票率)
这样政府会不会更加重视民意?
作者: hidog (.....)   2017-11-17 13:07:00
投票是个很大的成本
作者: dritcritx   2017-11-17 13:09:00
4年一投票都有人说造成政客炒短线 何况2年而已.....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7-11-17 13:21:00
这样还不如改成每两年选一次,还不用担心罢免后还要补选...事实上就是不可能这样做啦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1-17 13:39:00
其实是可行的 只是我们已经把权力放给这些政客 要改根本不可能 但黄国昌被罢免成功 会是一道曙光
作者: fuyako ( )   2017-11-17 13:55:00
干脆改成每个月投票一次变成月考最好啦对吧
作者: neowu (东村诚)   2017-11-17 14:01:00
不可能的,光是投票罢免又补选那就饱了现在门槛已经够低了,甚至无法查核二阶是不是在时限内签的
作者: k123amz (小明)   2017-11-17 15:09:00
跟两年选一次有九成像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不会,政府更会洒钱而已民意不就跟找工作一样,想要钱多事少离家近政府给我的钱越多越好,我给政府的税越少越好劳工看军公教年金改革很爽,被改到自己的就哭夭但是这些都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也是对的事情民意不可能支持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7-11-17 19:49:00
先修改公务员服务法每4年评鉴一次,不及格者强制资遣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7-11-19 20:42:00
连署可以采线上用自然人或未来的身分证凭证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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