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11050214-1.aspx
2.新闻来源︰
中央社(CNA)
3.新闻内容︰
一例一休修法 商会建议废除休息日
发稿时间:2017/11/05 22:46
中央社记者廖禹扬台北5日电
行政院长赖清德今天主持会议讨论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国发会表示,已将各大商会意
见转知,其中商会提议废除“休息日”,或修订采用实际加班时数以计算加班费。
国家发展委员会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劳动部10月31日预告劳基法5大修法方向后,国
发会随即向美国、欧洲及日本等各商会征询关于修正草案意见,汇整后在今天行政院
会议中向赖清德说明,并将纳入6日立法行政协调会报处理。
其中商会建议废除休息日,一般工作日与例假日之间一日(通常为周六)应保留可做
为工作或加班运用;如不废止休息日,劳基法应修订采用实际加班时数以计算加班费。
而分为两案的加班工时时数及轮班间隔,商会皆建议采用乙案。加班工时时数部分,
得以3个月为周期,单月得运用加班时数上限适度放宽为54小时,但3个月内加班总时
数不得超过138小时。
轮班间隔部分,商会建议原则上给予连续11小时休息时间,但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
同意,得另约定给予适当休息时间,且不得少于连续8小时,若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30
人以上,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至于特休假部分,商会建议保留目前规定,未修完特休假应折算工资,但在雇主取得
劳工同意前提下,允许让劳工将未休完的有薪特休假在3年内递延至下个年度。
此外,美商及欧商另针对劳基法第84-1条适用人员范围提出意见,认为应针对薪资达
一定水准的管理阶层工作时间安排给予弹性,并应允许雇主与劳工合意出勤记录方法
与时间单位,以减少在维持僵化出勤纪录上花费时间,并提升劳资信任与合作。
国发会表示,由于这项建议不涉及本次修法范围,赖清德已指示劳动部会同国发会及
科技部就此与新创事业一并研议办理。
4.附注、心得、想法︰
1.废这个门面休息日,就是变成正式的备班日,
我资方call你到勤应该,你劳方想要休息悲哀,
台湾变成一周上班7天的时代什么时候要到来?
所以休息日直接变成无法源,连假日都不是了, ...实质周休二日??
2.11缩8果然还是故意讲得很门面弹性,
除非你有寝室给员工用,这种间隔连睡眠品质都要堪虑.
3.美商与欧商看来是针对管理层,这个还算比较合乎常理,
只不过这一段来看,中阶管理层到底算劳工还是不算劳工??
现在建议30人以上规模的中小才去备案,
那低于这人数根本不用备,
更别说备案不搞好像也没有罚则,
然后再给钳制住看得到吃不到的劳检...
真还好意思说是为了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