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41名立委提“总统制”修宪案 已跨过提案门槛
2017-09-27 17:15
〔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民进党主席、总统蔡英文日前于民进党全代会提出启动修宪工
程,交民进党智库负责研拟讨论。党团方面,包括苏巧慧、张宏陆等民进党立委则于全代
会后,针对中央政府体制提出修宪案,主张采取“总统制”,共有41名民进党立委连署,
目前已完成连署送案。
修宪案必须立委1/4(29人)连署,苏巧慧、张宏陆等立委提出的总统制修宪案。已跨过
提案门槛成案。
民进党立委提出“宪法增修条文修正草案”总说明中指出,民主政治为责任政治,职权分
明,权责相符,系国家宪政制度最根本之法则,我国目前宪法增修条文,显然不符此根本
法则。在总统直接民选以后,我国宪政制度如要采内阁制,等于逆势操作,法制上与实务
上皆相当困难,是以,采总统制,显系多数民意较能接受之体制。
在行政权部分,草案说明主张,废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长,各部会首长及政务委员由总统任
命,听由总统指挥,总统除系国家元首外,并为最高行政首长。总统主持国务会议,应提
交立法院议决之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及条约案,提出国务会议议决
之。现行考试院职权,改属行政权,另设独立机关掌理之。
立法权部分,说明指出,为增加原住民立法委员代表性,一定人口数以上之原住民族,原
则上由各族选出其立法委员,人口数较少之原住民族,共同选出立法委员。弹劾、纠举及
审计权改隶属立法院,其职权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行政权与立法权之关系,说明指出,为总统于立法院单数会期开议后一个月内,必须至立
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送交立法计画。总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将预算案及结算案送交立
法院。废除行政院向立法院报告并备质询之制度,但各部会首长应立法院各委员会之邀请
,参加其举办之听证会,各部会首长不得拒绝。废除不信任案及解散立法院两制度。总统
对于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移请立法院覆议,
维持原案之门槛由二分之一改为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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