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你支持陪审还是参审?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17-08-15 08:56:51
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4分组今天召开第6次会议,
对要采参审制或陪审制,经表决7票对7票,
仍没结论;分组召集人许玉秀说,将交由总结会议再处理。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08-15 09:03:00
陪审制 台湾太民粹了我会怕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7-08-15 09:04:00
参审啊 陪审只是去看戏的而已以前不也听过xx人怎样, 太快实施民主会有问题, 这些都是当权者讲的屁话啊.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8-15 09:07:00
期待板上来个投票民调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7-08-15 09:09:00
仔细看了一下wiki, 陪审可进行事实认定, 那陪审我没意见了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8-15 09:16:00
楼上认真,推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8-15 09:16:00
陪审啊!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7-08-15 09:18:00
我想申请当人民法官可以吗 有什么条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8-15 09:21:00
陪审是投票决定有没罪但不参与审判程序参审是从头到尾跟法官一起参与审判程序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8-15 09:24:00
目前看到表态的绿委(如陈其迈 王定宇 蔡易余... ) 都是支持陪审 参考之前做得调查和提案 司改最后把议题搓掉 才是问题 ,7:7想当立院委员会 没共识的议案,最后连到院会审查讨论表决都没有,又是人民高度关注的司改议题,难怪绿委呛不会照单全收司改会议https://tinyurl.com/y9tj9bzg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8-15 09:27:00
陪审可以看资料来判断,比如:管他开几枪,就是杀人!有罪!
作者: tactics2100 (Ose)   2017-08-15 09:34:00
你想看陪审团都是智缺蠢青吗?
作者: kim (@@@@@@@)   2017-08-15 10:12:00
陪审和参审的执行细节能否都了解一下?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7-08-15 10:20:00
成文法系要怎么开放路人参审 我是真的很好奇谁是路人? 你我都是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8-15 10:23:00
应该是让法官辅导路人问问题之类的程序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7-08-15 10:44:00
我记得你是法学专业? 我不觉得我个人甚至可以在这个领域 面对法官 问出正确的问题 我只会觉得我是在妨碍人家 正常工作...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7-08-15 10:45:00
欧陆参审, 英美陪审.
作者: downtoearth (东方耳号:)   2017-08-15 10:50:00
真的要GO 应该也只有少数重大刑事案件可以采行不然你随机找个路人去参审 智财权侵权的民事诉讼试试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8-15 10:52:00
陪审案件本来就是部份开放 实行陪审的国家就如此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7-08-15 10:57:00
不管参审或陪审, 都不可能每个小案件都要组参审团/陪审团, 可能会设个6个月以上徒刑或1年以上徒刑的罪要组陪审团/参审团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8-15 11:10:00
https://youtu.be/SWUjxR2uW9g?t=709 一般人对陪审疑虑可以参考看看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1:11:00
刚刚看了蔡易余的草案,好像只有刑案的适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8-15 11:19:00
不管哪一个都是只有刑案适用吧?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1:39:00
我只是回应上上面说的,其实如果标的金额够高,应该也要能选择陪审吧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1:40:00
不知道刑法构成要件却能认定事实 这在说笑话吗说认定事实就可以的人 问你们最简单的问题窃盗罪须认定哪些事实才足以符合窃盗罪认定有罪在现行刑320条文 我没经过别人允许骑他的脚踏车出去买东西2个小时后放回原处 你们要如何认定事实 我有无罪这还是最简单的实务上几乎所有案件都很复杂 我真的不知道你们对于法律规定不清楚如何认定事实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1:47:00
法官选任时不是会教育吗?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1:48:00
要教育多久? 如果以一般人学1年他能懂吗?大1法律系学生学完1年刑法都还懵懵懂懂 其他人呢更何况你们另一面骂现在诉讼时间耗时 如果还要教育陪审员要花多久时间审1个案件这就是成文法与非成文法的差别 成文法有严格的要件只要缺1个就是无罪但非成文法无严格要件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1:56:00
教重点啊,陪审团是做有无罪判决,而且法律系的也不能当陪审团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1:57:00
教重点?你认真的吗?首先 有为审先判的问题 法官还没审判怎知道重点在哪?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1:58:00
如果只是为了满足单一法条的构成要件该当,违法性跟有责性的判断,有很难?看拿什么条起诉啊什么条文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00:00
其次 法官在判决前已心证形成 直接告诉陪审员哪些罪的要件 陪审员依法官心证做决定 不等于帮法官开免责避风港我都还不敢说单一法条 你都说出来 这就是未审先判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01:00
这也是个问题,但是目前制度不改,法官不也一样未审先心证了?不然起诉时不用说用那条起诉喔?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01:00
法官未审先判在告诉陪审员用哪条 可怜的被告还没开庭已被定罪起诉时的法条对法官无绝对拘束 在事实同一范围内可变更起诉法条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03:00
你在讲什么?起诉时用什么法条起诉不是已经决定了吗?是啊,但是陪审团制度后,这条会动吧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04:00
在诉讼过程中检察官也可能随时追加起诉以及竞合问题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05:00
本来就是对被告极为不利的制度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05:00
你自己说审之前教陪审员满足单一法条的要件 有责 违法但法院不受检察官起诉法条拘束 拘束的是检察官起诉事实事实如何适用法条是言词辩论过程形成的心证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08:00
这是个问题,不过如果真要讨论不如拿蔡委员的版本来讨论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08:00
你在开庭前不会知道你要适用哪1条法条 更何况言辩过程中可能因事实变更 检察官追加起诉而有异 你如何在起诉前全认知? 如果你在起诉前全认知不就是未审先判不管哪个版本这个问题都存在 因为成文法国家与陪审制度本质上不相容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09:00
知道自己被起诉什么罪名怎么变未审先判?直接适用当然会有问题,不然干嘛讨论?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11:00
是让“被告?认知被起诉法条但起诉法条不拘束“法院”不要弄错主体你们可以自己在嘉义画小圈圈玩 我不想玩这种未审先判的小游戏 如果不未审先判就是得面临一场官司2年起跳的冗长过程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15:00
在陪审团制度下如何不受拘束??当审前教育时是一条,不符合要件时,可能直接无罪吧我不在嘉义,抱歉,还有草案17条起诉时卷证不并送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18:00
你这种玩法很变态也就是检察官起诉只有有罪无罪无其他可能性 但检察官几乎以对被告不利立场起诉 难道被告除了有罪无罪可答辩在同样事实下无其他较轻罪空间?你知道卷证不并送意思是什么吗?在现行卷证并送下法官能看到证据至少对开庭法庭如何进行有预测空间 不并送连预测空间都没有 有可能开庭时证据开示法官形成心证事实与检察官起诉有出入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25:00
https://goo.gl/8FaE5a不然你是希望司法不信任度继续维持80%以上吗?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27:00
放大决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28:00
那个预测空间是对被告有利的吗?这不才是造成未审先判的原因之一??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28:00
不就更代表陪审在成文法国家行不通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29:00
在现行券证并送制度下预测空间对被告不利但被告能在审判过程为较轻罪答辩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29:00
要件是固定的,不就表示审前教育更容易?嗯,不利但是你可以争取轻判喔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0:00
不然你是希望司法不信任度继续维持80%以上吗? 就是放大决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31:00
继续维持就是继续不信任度高啊,不然?这不是事实??不然干嘛司改?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2:00
是的但这是对被告最不利的情况下 通常情况都能在审判过程动摇法官心证 但陪审制度下如果采券证并送等于是法官以自己预测去影响陪审员 也就是未审先判的问题 何况你前面还是说单一法条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33:00
可是草案不就起诉时不并送了?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4:00
你要看不信任度高的理由 如果法官真的没错 大多数都是依法依自己所受训练专业判断 难道是错的吗 还是你认为没专业比有专业强?对阿 草案不并送 法官无法预测所以全面教导陪审员 你要花多久时间教 一场诉讼你想打多久花多少钱?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36:00
我不认为对于事实认定,专业就一定比非专业弱全面是要多全面??就教起诉法条就好啦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6:00
何况3个法官卡在一场诉讼越久诉讼越不经济 势必得有更多人员加入司法 陪审员要钱更多的法官更需要钱 钱哪来?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37:00
诉讼本来就很花时间,不如花得有意义预算啊,前瞻都能4400亿了,司法比较不重要就是了钱花在重要的事上不好喔?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8:00
你在鬼打墙吗?你自己都说卷证不并送 起诉法条只是参考用 审判过程常超出起诉法条范围外陪审团如何依要件认定事实?辩到这懂的人也该懂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39:00
构成要件不符结果不就是无罪?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39:00
陪审制就是花钱 花时间且诉讼不经济的制度如果事实符合其他罪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7-08-15 12:40:00
但陪审可以举手认为有罪 这就是陪审瞎的地方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41:00
再起诉?再跑2年?还是让既判力拘束所有事实均不得再起诉?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43:00
没错,不然检察官干嘛用的??不过司法人员人力不足也是个问题顺便可以正视一下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45:00
拿饲料当比方 检方是原料提供商 猪农是原料需求方(被告) 法官是工厂 不成文法国家就是检方、猪农与其他猪农一起开会决定配方(用哪些原料)生产饲料 成文法国家是法院已有固定配方 检方与猪农由配方中选1种让工厂生产饲料司法资源浪费?你在平行世界吗 你知道所有法院除了东部离岛外司法人员都过劳吗包括法官在成文法国家 你们对配方有意见应该是去找配方制作方(立法院)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2:47:00
我前面不是说人力不足吗?那对审判制度有意见不就让立法委员提案了?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2:56:00
配方指的是刑法好吗审判制度是生产过程有固定配方再规定厂商、其他第3人需与猪农讨论制作配方内容 不一样时用谁的?况且刑法是绝对效力耶 大哥你前面的外行领导内行还自认为外行没专业比较强我都懒得吐你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10:00
呵,那对生产过程有意见就更改生产过程啊,社会又不是不信任刑法经过法学训练后对于是非多错早就大部分跟社会悖离了,法律是为社会存在还是可以不用理会社会评价??法学专业又如何??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12:00
法律是为社会存在是纳粹的思想耶法律只为了拘束国家而存在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13:00
不过参审陪审都是为了达成专业与社会上的平衡,不然继续不信任度这么高,留着有屁用?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14:00
现今资讯爆炸你能接触的不很专业的资讯法律人也可以你认知的常识不比法律人多但法律人知法与脉络并受过训练平常人有吗? 在你知道的资讯法律人也知道但法律人知道的专业你不知道 你说你比法律人强 这逻辑在哪? 你该不会要说洗脑吧! 在这种非封闭社会谁能洗谁的脑 还是你自已为自己最聪明?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18:00
所以法律人强在哪??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19:00
抱歉 你所谓的法感情我们法律人也有但既然我们选择这个专业 在面对专业与常识矛盾我们必须选择专业 否则专业都不专业了在法律专业部分我们就是比你强 读的书受的训练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0:00
嗯,所以继续在高塔内自得其乐,也不理会社会评价了嘛,真是专业的傲慢啊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20:00
讲最简单以一句话描述窃盗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1:00
那也是法条适用跟操作部分而已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22:00
我们不傲慢 如果傲慢我们大可做超越法律的人但我们知道我们只是使用法律 法律规定如此就是如此而已 那你可以吗?你要不要也去嘴医生只是病理的适用与开药方你要不要去嘴建筑师只是依设计图挑选工具盖房子而已你要不要去嘴工程师只是物理学或化学的适用与应用而已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4:00
意图以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动产者啊,施以暴力就是抢夺,强暴胁迫致不能抗拒就变强盗啊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24:00
这是1句话吗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5:00
他们做的事不会以公权力剥夺他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26:00
医师医疗疏失会导致人死亡残废 建筑师疏失房倒可能死几百人 核工疏失更是恐怖易他人占有为自己占有不要只会抄几句法条自已为懂非常多专业都会导致人们生命身体自由财产受损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8:00
那司法疏失不是亦然??不要以为懂几条法律就能代表什么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28:00
更何况公权力有法律拘束 法官也有只是你装作没看到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29:00
刑法本来就是社会评价方法之一,审判让社会评价问题在哪?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30:00
所以只要有疏失可能都要被喊恐龙都要被严厉制裁?你又搞错囉 刑法目的在拘束国家对人民武力行使的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31:00
疏失不用负责??过失犯以法条规定者罚之啊法理学没修过?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32:00
会把法律导引到为社会或人民存在只有纳粹与柯文哲 因为最后还是由当权者决定什么该存在会变成法律为当权者存在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32:00
罪刑法定是原则之一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33:00
我有跟你说疏失不用负责吗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33:00
那要看立法几关是否被当权者掌握啊你问疏失要不要制裁啊,民法上侵权有管你疏失?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34:00
何况这离题太远 法官疏失一直都有惩罚标准只是你假装没看到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34:00
没假装没看到,我也没评价法官你说啥我回啥罢了
作者: jungle01   2017-08-15 13:35:00
唉~原来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人 浪费我的时间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8-15 13:36:00
法官的审判,受过法律训练多少会去看判决书了解,但司改为了重建人民信任司法,你在那边专业不拉不拉不拉,解决问题没??甚至你东拉西扯,最终就是审判是法律专业,外人接受就好?这就是专业的傲慢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7-08-15 13:45:00
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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