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nnyleo (今æœæœ‰é…’今æœé†‰)
2017-06-28 22:00:28: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 四、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 而第三款可受公评之事,当然也包括政治
: 通俗的说,去骂政党政治人物公众事务等
: 都是可受公评的事,骂得凶也不会有事
: 但对版友人身攻击 可是会被吉
那小弟问你
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说马和金是同性恋时,大家还一度渲染,蔚为风尚
反到现在质问蔡英文六十几岁了还是不是处女时,就被威胁提告?
所以蔡英文还是不是处女,到底是不是可公评之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