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认识到这件事情:
当你说“中华民国是中国的流亡政府”的时候,
其实隐含的意思就代表
“台澎这块土地的领土主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中国政府的”
“1945年光复回归ROC中国籍是个谎言”
“中国流亡政府体制下的公投无法等于真正的住民自决建国”
这些必然会可以推论出来的东西。
依据国际法,军事占领当局(包含代管当局)的确有肩负
“辅助当地人民成立新政府、助其自治而将治权移交给过渡政府”
的程序上的责任。
在这过程中,
“资讯对于被占领区住民的完全揭露”
绝对是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
(包括ROC在台湾其实并不是一个国家,
依据旧金山和约台澎领土主权之地位未定等等)
若其资讯揭露的内容有任何一点不完备,
所谓的公投的自决效力将会被世界各国所挑战与质疑,
尤其是对面的中国政府PROC。
在一般台澎住民对于以上资讯多半不了解的情况下,
个人完全不同意在这个时候推动任何一种所谓的决定台湾未来的公投;
哪怕只是在ROC体制下进行的所谓的拒统公投或是反和平协议的公投,
其实也只是一种
再度肯认强化ROC在台有效统治的选举/一种被视为ROC国民的政治自治意向表态,
一如1996年以来的选举效力,而不具有真正的住民自决的效力。
或许会有人认为这也没有关系无伤大雅
一如我们每四年就选一次台湾当局领导人那样,
只是我必须要提醒:
若ROC体制下的拒统公投或是拒绝和平协议公投真的被举行而发生,
不论结果会是如何,
这对于两个中国政府(ROC与PROC)来说
都是所谓“分裂国土”的行为,
在未充分揭露“台澎领土本来就不属于任何一个中国政府”这资讯的情况下,
就是中国流亡政府分裂国土——而徒然多增加一个可能会让国际误会
以及让PROC中国政府有多一个武力犯台的借口
(虽然目前他们的其他武力犯台的借口也不少了),
而且可能会让部分的其他外国误以为
台澎住民就是想要成为另外一个中国(China)的国民而自中国分离独立,
而分离独立的困难度可能是比地位未定的领土上的住民的自决建国还要困难的。
结论:我只希望大家不要把ROC体制下的公投法的公投,
与真正的资讯充分揭露而不以ROC国民而是以台澎住民身份为前提进行的自决建国公投,
两者混为一谈。
若不知道而把两者视为一样的,那可能是无知;
若是知道了又故意说ROC体制下的公投可以“决定台湾人的未来”,那可能就是欺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