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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新闻内容︰
营建署今核发台北大巨蛋认可通知书
〔记者徐义平/台北报导〕第二次变更设计挂件将近3年的“台北大巨蛋”全区防火避难
性能设计计画书,继上月经台湾建筑中心评定通过后,今日则由内政部完成审议程序,核
发认可通知书。营建署指出,该案因规模太大,并无实例可参酌,尤其是全区五栋共同审
查更是突破法规,不过,在该规模的整体考量下,已完成防火避难审查程序,才发给核可
通知书。
营建署建管组组长高文婷进一步解释,当初第一次设计审查仅有大巨蛋主体,但是2014年
10月挂件的第二次性能设计审查则是全区五栋共同审查,审查方式采取申请人主义,根据
申请人远雄送进来的资料,进行性能与防火避难审查,并不会针对规模进行规范。
内政部补充,台湾建筑中心办理本案评定业务,是由经内政部认可符合资格的专家学者11
人组成评定专案小组,并考量本案申请量体规模及使用复杂度,分下沈式广场及地下停车
空间、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文化城与商场、旅馆及附属设施与办公部分等四阶段进行审议
,共经13次书面审查与召开19次会议(含内部工作会议),审慎审查后方予通过,并由专
案小组委员全数签署同意书,于今年5月3日核发评定书。其后由内政部就文件完备等,进
行行政查核后,于今日核发认可通知书。
内政部提到,本案核发认可通知书后,仍应依建筑法规定,由起造人远雄向台北市政府申
请建照变更设计。至于变更设计是否涉及应通过环境影响差异的审查、都市设计审议部分
,则另由台北市政府自行审酌确认。
远雄企业团公共事务室副总杨舜钦指出,大巨蛋的性能第二次设计变更审查于2014年10月
6日即向台湾建筑中心挂件申请,该设计方案与2015年4月27日向都发局挂件申请第三次建
造执照变更之内容一样,是因为都发局蓄意干扰性能审查过程,导致审查结果因配合审查
委员会以国内外法规所无且违反采购法的“七项基准”及审议原则以外之要求,而减少商
业面积与小客车停车位数量。
杨舜钦指出,都发局蓄意刁难性能审查,所导致的项目变更,其中楼梯与附属设施均为建
筑物内部之调整,依法属建照审查范围,并非都审委员会审查范畴,而且经台湾建筑中心
性能审查委员会,确认建筑物防火避难之安全性,实在无须再召开都审委员会。剩余其他
配合调整项目,也没有变更原核定的交通影响、都市防灾与开发强度,就请市政府遵守当
时双方协议,遵照第三方审议结果,远雄不会接受市府企图以民粹方式进行公审,既然建
筑中心防火避难性能已经通过,就进行建照变更。不要徒耗社会成本。
4.附注︰
已完成防火避难审查程序才发可通知书。
营建署 竟然没采信北市府做的模拟结果?
营建署 竟然核发核发台北大巨蛋认可通知书?
台北市 还不快把营建署移送北检调查?
看看有没有弊案在其中阿?
对了 大巨蛋 到底要不要拆阿?
不盖大巨蛋 可以改成其他用途阿?
对了 会有多少科粉崩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