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社团法草案 松绑管制活络市民社会发展
1.新闻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25002880-260407
2.新闻来源︰
范正祥/中时电子报
3.新闻内容︰
行政院院会今(25)日通过“社会团体法”草案,松绑社团相关管制,以彰显宪法保障人
民结社自由权利精神,活络台湾市民社会的发展。
行政院长林全裁示,函请立法院审议,请内政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
完成立法程序。
内政部表示,“社会团体法”草案的立法重点包括:一、成立社会团体由“许可制”改采
“登记制”;二、治理松绑,尊重团体自治;三、财务资讯公开,强化公共监督;四、促
进完成登记之社会团体发展,提供培力措施。
内政部指出,未来社会团体设立改为更开放自由的登记制,会员分布2直辖市、县(市)
,并有20个人以上,就可登记为全国性社会团体,并对未登记的团体除罪化;且为落实对
社会团体会务自主及民主运作的尊重,会员入会年龄不再规定须年满20岁、负责人得由会
员直接选举产生等,均尊重社会团体于章程中自行订定,让人民有更宽广与自由的结社环
境。
此外,也纳入对社会团体的促进与培力措施,积极建构社会团体发展的量能,善用民间充
沛的力量与资产,提升我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及机会。同时规范社会团体除经费来
源单纯或资产总额较少者外,其财务资讯须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对于连
续4年未运作、违反法规或妨害公益且情节重大的社会团体,将废止其登记。
内政部表示,为了让“社会团体法”符合时代潮流,立法过程除参采日、韩、德、美等国
外立法例外,并广邀国内学者专家、民间团体、各部会及地方政府召开多次立法说明会与
咨询研商会议,并在行政院召开多次协商会议,期立法更周全,能尽速顺利通过立法。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7-05-25/656/20170525002881.jpg
4.附注︰
设了那么多的法
会不会到最后又不了了之呢
内政部表示,“社会团体法”草案的立法重点包括:一、成立社会团体由“许可制”改采
“登记制”;二、治理松绑,尊重团体自治;三、财务资讯公开,强化公共监督;四、促
进完成登记之社会团体发展,提供培力措施。
真的会每一条都顺利通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