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也有所谓核心领域,即使修宪也不可违背某些基本精神。譬如主权在民原则,平等权,基本权的保障。若现在特地修宪说同婚不可以。那就违背了平等权与基本权的保障。修宪条文也会被大法官认定是违宪。请见释字499号
http://goo.gl/6ti59M呵呵,自昨天大法官解释文公布后,同婚合法化已经成定案。是你还再提公投修宪。要修什么宪?如果是修宪让同婚合法化,何必多此一举?所以,只有想让同婚不合法才有必要修宪。再者,是你在大法官已经表态同婚合法后,仍提要用公投修宪决定同婚是否合法。若公投与解释文相牴触时,怎么办?两者同样都是宪法位阶,谁出局呢?所以我才推文告诉你这两者相牴触时,公投修宪条文出局,并贴释字499号文证明给你看。你居然还可以兜圈子说,如果没有人会笨到做白工修一个违宪的宪法增修条文。笑话,不就是你在喊公投修宪决定同婚合法化与否的问题吗?你很会瞎扯,不懂装懂。首先,你在贴文中认为以现在民意,反同站上风,所以若修正公投法后,反同会赢。所以我,就告诉你,即使公投反同赢,因为其位阶等同法律,所以还是会被认为违宪无效。这时,你又改口说公投修宪。于是我找释字499号解释文给你看。告诉你,宪法有所谓的核心价值,如果修宪动到这些核心价值,则形同毁宪,则该修宪条文也会被大法官认为是违宪无效。这时你又转弯说,谁会笨到去公投修个违宪的宪法增修条文。于是我指出那个提议公投修宪修个违宪条文的笨蛋就是你。你又开地图砲,说依照我说法,则历次宪法都是违宪。又说,你提两个一个同婚公投,一个修宪公投。请问你到底真看懂释字499号解释文吗?又,关于同婚你到底主张同婚公投,还是修宪公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