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P8w52P1 ]
作者: gentleman888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一例一休3大内容修法 政院:尊重 工商团
时间: Tue May 23 10:41:03 2017
一例一休3大内容修法 政院:尊重 工商团体表支持
2017年05月23日 04:10 吕雪彗、邱琮皓/台北报导
21位绿委昨(22)日提案修改劳基法一例一休3大内容,其中加班工时上限以季总工时作
总量匀支,给予企业运作更大弹性。对此,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尊重,而党政人士透
露,党团对是否支持修法内部意见仍分歧,府院会了解外界对修法反映,再作沙盘推演因
应。至于工商团体采支持立场。
知情人士说,休息日工时及工资计算的方式,还有特休未休完不得积假必须给付工资等,
都是讨论一例一休法案时,最后党团加码项目,结果企业界对这些条文怨声载道。
政院人士说,工资计算可以采用不足4小时以4小时计,逾4~8小时内以8小时计,逾8~12
小时以内者以12小时计,但在工时应核实计算才有道理,以免占用加班46小时上限空间。
据悉,针对核实计算工时修法方向,行政部门多可接受,但工资计算倾向保留原版本,以
利对劳工的照顾。而工时帐户概念,党政高层坦言,这是给予企业界淡旺季接单的弹性空
间,行政部门也可接受这样的构想。
据悉,企业界对加班工时上限的看法分歧,有的主张每月54小时,有的倡议以年总工时控
管较具弹性,可见加班弹性工时上限议题比较复杂,各界意见不一。
高层人士强调,劳资双方仍需取得一定平衡点,以免失去周休二日让劳工多休息的立法本
意,府院将观察党团意见及社会各界反映,再提出必要因应对策。
对于绿委有意修法,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表示,这次绿营立委的提案,就是工商团体一
直希望政府要修法的部分。他强调,雇主绝对不是不愿意付休息日加成后的加班费,“只
是高得要合理”。提案中加班时数弹性,拟以3个月1季来合并计算加班时数上限,他认为
,仍可以调整总量控管的时间,如果是观光旅宿业,刚好遇到7、8、9月这3个月,加班时
数可能刚好不够用。
工业总会祕书长蔡练生也认为,现在是检讨《劳基法》的好时机,“有错误的地方就应该
要改”。针对提案中加班工时的总量管制部分,他建议,应该以4个月、合计200小时为总
量管制单位,而单月上限不超过60小时。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23000042-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