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的总统选制
相对多数一轮制 只要最多数的就可当选总统
没有第二轮(选制类似国家:台湾)
法国的统选制
绝对多数 需过半才能当选总统
通常需要选到第二轮才能确定当选人
选制类似国家:南美多国皆是 还有俄罗斯也是
相对多数的好处:一轮决定总统当选人 节省社会成本
缺点:当选人通常得票数不会过半 有时候会有争议
绝对多数的好处:要过半才能当选 争议减少
但缺点是需花费加倍的社会成本
相对多数的选举 容易使各阵营自行整合(弃保)
最后形成两候选人(党)的机会大
(如台湾 真正有三强鼎立的只有2000年)
绝对多数的选举 各阵营第一轮整合难度高
容易形成多党制 政党联盟
当初我国修宪要直选总统时 针对要采取相对多数还是绝对多数
讨论了很久 最后由相对多数派取得优势
各位认为韩国与法国的总统选制 那一种好处比较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