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汤元吗)》之铭言:
: 到现在还是恐恐恐
: 连毫无相干的北市传观局跟社会局自己都内部讨论出完全合法的结论
: 还是局长出来亲自出来说
: 南市主官还躲著放下面的人出来发发新闻稿然后推推到卫服部
: 跟着卫服部的人在那边讲干话
: 台南是dpp的 行政院也是dpp的 搞的好像只剩下议员跟立委是dpp
: 行政单位都还是够名洞似的 是有没有这么黑这么怕?
: 难怪人家老爹一直忍着不敢出来
: dpp不知道这些事情看似遗毒 但是对年轻人来说 政府的声望根本持续在失血
: dpp是到底有多少血还可以损阿
你讲到北市之所以讨论完全合法
我帮你补个理由
简余晏表示
于被害人死亡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衡社会公益,认有报导或揭露必要者,亦同
简余晏表示
与局内主管研商后,对媒体基于公益及教育意义
在这个案件上报导事实并不违反社会公益规定。
因受害者已经死亡
关键会在这件事情被报导是否符合社会公益?
是否符合 我投反对票
公布被被诱奸或是疑似被侵犯的受害者姓名等于符合社会公益
这
实在有点吊诡
至于公布疑似加害者名字
我持绝对反对的态度
网络公审
还需要法律吗
因为某人畏畏缩缩 不敢出现媒体面前
就直接认定有鬼
但这类的文章
看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