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总统府爆血汗劳工 表姐:不适用《劳基法

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17-03-30 08:44:20
※ 引述《GV13 (远见13)》之铭言:
: 总统府爆血汗劳工 总统表姐:不适用《劳基法》
: 苹果日报
: 媒体报导,总统府中的“聘用机要”与“聘用研究员”每月加班总时数动辄超过50小时

: 甚至100小时,不但拿不到合理加班费,还得24小时待命。总统蔡英文的表姐、劳动部

: 林美珠今在立院表示,这些幕僚任用、给假、加班费都是依公务员法规,不适用《劳基

: 》;至于总统府内适用《劳基法》的员工,将请北市劳动局调查。
: 《周刊王》报导,总统府中的年轻幕僚到府内担任“聘用机要”与“聘用研究员”,但

: 月加班时数远超过《劳基法》每月最高上限为46小时之规定,总统府成了最大血汗工厂

: 立院卫环委员会今邀林美珠对劳动部业务进行报告。立委陈宜民质询时说,天子与庶民

: 罪,不应该总统府出现违法,相关单位顾及政治因素,还不去调查,危及劳工权益;林

: 珠则回应,经查总统府内没有“聘用人员”这样的职称,相关人员都是依公务员法规,

: 聘雇或机要人员聘用,任用、给假、加费都是依公务员规定,不适用《劳基法》。
: 至于总统府内其他适用《劳基法》劳工,林美珠说,因总统府位于北市,将请北市劳动

: 调查。(唐镇宇/台北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9/1086658/
根据法规来讲!
总统府所 聘用机要只要是非正式“正职公务人员”一律都以劳动基准法!
然而好比台铁人员.台电人员.台水人员...等等!
因为之前法官有判决案例,不要怀疑了!
然而公务人员兼劳工这种的,也是属于劳动基准法来管理!
而公务人员兼劳工这些人员,除非在职期间犯错,例如:贪污.图利财团....等!
才使用公务人员惩处办法来惩处!
其他情况则是以“劳动基准法”的法规来管理!
所以总统府 聘用机要应该也是属于“公务人员兼劳工”,所以用这个文字叙述来看的话

总统府所聘用机要加班还是要符合劳动基准法的规定上限“每月46小时”!
除非总统府要有在劳动部申请例如:保全警卫....等“责任制”行业,才可以加班上限超
过每月46小时!
所以表姊不是学法律的吗?
怎么连最基本都不知道,这样还敢当劳动部长,阿~抱歉!抱歉本人忘记了!鬼岛没有劳
动部.只有资动部、而资动部底下资工局!
还有台铁局还要知法犯法,台铁依法休假也是符合劳动基准法之规定,凭三小记旷职?
台铁局知道自己首先自己已经触犯劳动基准法法规了吗?
作者: fttf (风就是无尽的忧伤)   2017-03-30 11:26:00
垃圾部长 无能小英
作者: cafupupu (顺理以成章scannain)   2017-03-30 14:20:00
资进党进口美猪害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