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OqZUcUa ]
作者: joug (好东西不签吗)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连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劳工可以拒
时间: Wed Mar 22 16:36:50 2017
连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劳工可以拒绝
《劳基法》的4周弹性工时制度,可让劳工连上24天班仍不违法,粗估约有200万名劳工适
用此血汗规定。今立院质询时,有许多立委关切此题,但劳动部长林美珠说,这不能直接
叫血汗条文,该制度1996年就已经实施,当时是因为有行业有这样特殊需求,但连续排24
天上班,实际上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且劳工可以拒绝。
立院卫环委员会今邀劳动部、交通部与台铁局对春节期间台铁产业工会依法休假遭惩处情
况。立委蒋万安要求劳动部对弹性工时表态,认为应该发布函释,要求适用4周弹性工时
的资方不能让劳工连续上班超过12天,“发现问题要积极面对,而不是辅导,但最后发现
了也说没办法?”
林美珠说,该条文不能直接叫做“血汗”,实际上要连4天休息日全部都加班,才会连续
上班达24天,但不是每位雇主都是这样安排。
林美珠说,该条文1996年就有,并不是今天才发现,劳动部对适用行业都有严格评估,企
业实施时也要经工会或劳资会议,以及劳工个人同意,劳工可以拒绝,劳动部事后也会有
劳检,会辅导企业排班,“我们的立场一直都没变”。
但蒋万安批评,若雇主说要这样排,劳工有什么置喙余地?劳动部的立场太消极。
立委刘建国也批评,就是因为一例一休修法后,有行业反映没有弹性,才会有各行各业申
请要纳入弹性工时,因此有因就有果。刘还批,现在僵化性法令修完后,把这些行业预告
纳入弹性工时的依据是什么?基准是什么?之后还有没有其他行业要纳入?难道真的要等
事情发生了才要处理吗?是不是应该举办公听会,让各界了解?
林美珠仅表示,后续会持续关注这类议题,也承诺会举办公听会让各界表达意见。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2/1081749/
apple
5.备注:
资方打手小英:自立自强 不会去跟老板说喔
惯老板:你不做就滚蛋 后面一堆人排队等着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