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陈真:侵害歹徒隐私权的人必须抓起来?

楼主: missShark (吃蛋糕)   2017-03-20 03: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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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 | 2017.03.15 12:00 | #
倘若有一天,一群歹徒抢银行,劫财劫色,无法无天。你赶紧叫人打电话报警,
结果,抢劫强奸的统统没事,民主自由有福同享有钱大家捞嘛,但是,打电话报警的却
已经被抓去关了。为什么?因为他侵犯了歹徒的隐私权,他竟然把抢劫的事通报警方,
这不是侵犯人权,什么是侵犯人权?!
接着,那个叫人赶紧打电话报警的民众,虽然没有直接侵犯抢匪的人权,但显然还是间接
侵犯了,叫唆他人泄露了歹徒抢银行的隐私权及名誉权,所以也是有罪,应该绳之以法。
这个民众,就叫做马英九。这时候,你还想要 "证明" 自己的 "清白" 吗?证明你没有侵
犯歹徒犯案的隐私权及名誉权?蠢也不要蠢成这样啊。
1989年,我被国民党以煽惑内乱罪移送法办,而且还被限制出境,原本想一毕业就出国留
学,这下也留不成了,连医生也差点当不成,只能靠四处借钱维生。当时,美国学界一些
台湾人,请人偷偷传话,问我有无意愿偷渡出境,寻求政治庇护?他们还说,如果我想在
海外继续念书,从事研究,他们在学费上及申请学校方面都可帮忙。我想起了苏格拉底,
所以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但是,另一方面,就算自愿从容就义的苏格拉底,也不至于笨到想在法庭上 "证明"
自己的 "清白"吧,证明他的确没有蛊惑人心、没有不敬神明?我的案子也一样,不但罪
证确凿,而且 "犯罪" 事实简直罄竹难书。比方说,我在选举台上为当时首次推出的 "新
国家连线" 立委候选人助选,我说,大家应该用选票让国民党下台。这犯了什么罪你知道
吗?这叫做 "企图推翻政府"。可是,企图用选票推翻政府倘若是一种罪,那何必选举?
选举不就是有可能更换政府吗?
我的犯罪事实真是很可怕,数都数不清,天理难容,比方说我写的 "台湾儿童人权报告"
讲到台湾雏妓等贩卖人口问题十分严重,台湾的小孩生病家长没钱医,一年因此死五千
人,被联合国的一篇报告所引用,这犯了什么罪你知道吗?这叫做 "挑拨政府与人民的
感情,破坏国家形象"。
至于主张台独,这就不用说了,这是得枪毙的,罪名叫 "企图分裂国土"。林林总总一堆
犯罪事实,那我该怎么做呢?上法院 "证明" 我的 "清白" 吗?陈菊当时叫我一定要出庭
受审,不要抵抗(那时很多党外 "同志" 好像很期待我步上刚自焚不久的郑南榕的脚步)。
她说,我应该主张这些都只是言论自由,意思是说,就跟法官说我只是说说而已,不能当
真。我跟陈菊说,我不可能出庭,而且我也不是在行使什么言论自由,我说的每一句话全
都是当真的。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在医院当实习医师,好长一段时间经常后面都有人跟着,制造一种准
备随时拘提的恐怖气氛。后来看威胁不成,就改成谈条件,情治单位经常打电话来医院找
我说,只要我愿意出庭,愿意给他们一个面子,他们保证会对我很礼遇,而且保证不会有
事。你很难想像吧,这还像个司法吗?这是黑社会的干法吧,什么 "给个面子"。
我不胜其扰,于是就在党外杂志上写了一篇声明,标题是 "向不义的政权叛乱,是一个正
直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在声明书中说,我已经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案子对我来说已经结
束,至于统治者想要对我做些什么就尽管做,但不要期待我会陪着玩那样一种自欺欺人的
司法游戏。
所谓民主自由与人权等等这些东西,不但很容易拿来利用,当成打击异己的工具,而且很
脆弱,一个不注意,就会回到原点。现在恐怕不只回到原点,而是打算回到东厂锦衣卫的
年代了。
我始终相信我当年被列为叛国犯罪事实的一段演讲,我曾经在一场演讲中跟台下群众说:
"对于一个不义的政权叛乱,是一个正直公民应尽的义务"。你不要以为那些所谓良善的东
西就长在树上,想吃就能吃,或是自己会从天上掉下来。那是不可能的,就跟面包不会从
天上掉下来一样。而且,你也不该总是期待别人来替你做你自己应该做的事。
4.附注:
陈真
曾经的台独先驱,前民进党员,
目前台湾仅存的少数真左派(相对当前政治时尚的多数假左)
就读台大医学院开始,批判旧国民党,参加党外运动
饱受旧国民党的迫害,跟郑南榕是战友
1989年,国民党以煽惑内乱罪移送法办,被限制出境
也曾因为刚成立的"新国家连线" 立委候选人助选,要大家应该用选票让国民党
下台被以"企图推翻政府"入罪。
现在在云林县的一家医院当精神科医生,已远离政治圈许久
但仍常在纪念若雪巴勒斯坦资讯网的留言板批判时事
他认为台湾风气崇尚跟风,肤浅虚荣,哪边权高势大,大家就争先恐后地努力追逐之。
高举政治教条,颠覆一切传统和良善。过度自我膨胀。
尽管恨过去国民党对他的残害,但却讶于这十几年来国民党变良善的大转变
现在极其厌恶民进党党,称民进党人渣党,为其手段卑鄙之故
作者: perceval (摸鱼中)   2017-03-20 04:57:00
国民党变良善的大转变?从肆无忌惮的监听演变成以案养案监听?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3-20 06:49:00
87
作者: zzzzjjlee (四Z二J)   2017-03-20 06:56:00
先知总是寂寞。
作者: markb0111 (荣哥)   2017-03-20 07:57:00
...
作者: gogoegg (--)   2017-03-20 08:01:00
智障总是有伴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3-20 08:35:00
这一定是9.2
作者: kylinweapon (我不是zsh)   2017-03-20 08:53:00
王柯是否为歹徒,要由法院决定。就算是歹徒,抓歹徒也不是总统的职权在任时滥权,下台被清算只是刚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7-03-20 09:24:00
抢犯是否为歹徒由法院判断 在抢犯三审定谳前报警侵犯人权
作者: iamandre (风之吉他)   2017-03-20 09:30:00
推陈真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7-03-20 10:11:00
左统:只要是统的都是良善的
作者: lucandy09 (LUC)   2017-03-20 10:18:00
原po不要再对牛弹琴了
作者: hernest01 (呼吸中)   2017-03-20 11:20:00
台湾就是一堆左派又在犯蠢,才会走自由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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