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过的一例一休政策 看起来是个劳资都不喜欢的政策
以我来说 新立法规定年资满10年的员工 特休从14增加到15天
但换来的却是原本的劳工七天假不见了
就算是新进员工 也只多了三天特休
怎么看起来 都不如保留劳工七天假来的好
况且工作过的人都知道 特休是要经过申请的
就算通过申请 请假之前也要事先找好职务代理人
否则休完假回来肯定是个痛苦的开始
因为要补完原本休假期间没做的工作
所以政府要拿多那么几天少少的特休 去弭补劳工的损失
肯定是不会让劳工满意的
既然劳工不满意 那么资方会满高兴吗?也没有
很多工商团体没有因为劳工少了七天假而满意
反而还是靠邀说要多付很多加班费 人力成本增加等等
最后还不得已含泪接受
所以这样的新政策看起来 是劳资双方都不满意的
那么究竟为什么要推这样的政策 让大家来骂呢?
新的政策 有爽到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