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放不到假结果靠北中央政府?

楼主: chipher (紫星)   2016-12-07 01:29:22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之铭言:
: 以上这篇po对我来说是废文,要回文章对我来说是损失我一篇扣打,但是08就是看不过

: 种废文来带风向!
这么爱讨打我只好成全你
先来看今天通过的完整条文
https://goo.gl/gfM21R
: 我请问一下一例一休的三大漏洞赖局长都亲口证实了,根本增加劳检的困难度,白话一

: 抓不到啦!不知道怎么抓!
: 不然请支持者来破解三大漏洞再来!
: 8886(+2)6(+2)4(+4)这个工时=88888+8那么8886(+2)6(+2)4(+4)违反一例

: 休
第三十六条
劳工每七日中应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
劳动部早在8/1起规定不得连工作超过6天
所以7天内一定有2天是一例一休,
你说的 888664 已连续上班6天,那个4就要算例假日加班,付2.33倍的加班费
哪个白痴老板不会在便宜的工作日把工时做满
反而要挪移到加班费更贵的例假日?
: 新版的劳基法吗?
: 还有加班费资动部都函文了!
: 只要月薪包括休息日薪资只要再给1/3倍就好了!
: 那么没给*1.33*2+*6*1.66违反劳基法吗?
第二十四条
雇主使劳工于第三十六条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其工资按平日每小
时工资额另再加给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时后再继续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
另再加给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项休息日之工作时间及工资之计算,四小时以内者,以四小时计;逾四小时至八
小时以内者,以八小时计;逾八小时至十二小时以内者,以十二小时计。
新法规定,休假日上班,第1~2小时加班费2.33倍,超过2小时加班费2.66倍
休息日已经规定加班费就是要给这么多
你的1.33*2+*6*1.66是从哪来的?
: 还有假与假的冲突废老板把你的休息日和有薪放在同一天你如何说他违法?
: 都无法证明那天是休息日你能有办法证明那天是有薪假和休息日在同一天?
: 再来一例一休的休息日给劳工换补休不给钱,再来不给劳工请补休,几个月后给劳工吃

: 苓膏你能说他违法吗?
第二十三条
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次
,并应提供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按件计酬者亦同。
雇主应置备劳工工资清册,将发放工资、工资各项目计算方式明细、工资总额等事项记入
。工资清册应保存五年。
第三十八条
雇主应于劳工符合第一项所定之特别休假条件时,告知劳工依前二项规定排定特别休假。
劳工之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之日数,雇主应发给工资。
雇主应将劳工每年特别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数所发给之工资数额,记载于第二十三条所
定之劳工工资清册,并每年定期将其内容以书面通知劳工。
劳工依本条主张权利时,雇主如认为其权利不存在,应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说
第23条规定雇主必须保存工资清册5年
第38条规定如果有争议,雇主要负责举证,
所以劳工不必证明雇主没放,是雇主要证明他有放
这样雇主还敢把有薪假和休息日排同一天?清册拿出来看马上就知道了
: 以上都没有违法都是合法的漏洞,那么请问一下劳检怎么抓?
: 劳检抓不到那么检举有什么作用?
: 只是只会让检举的劳工处于更不利的状态而已!
第七十四条
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应对申诉人身分资料严守秘密,不得泄漏足以识别其身分之资讯。
违反前项规定者,除公务员应依法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外,对因此受有损害之劳工,应负
损害赔偿责任。
主管机关受理检举案件之保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俗称吹哨子条款,劳工检举时,公务人员必须帮他保密
否则就要追究其刑事及行政责任,万一因此被解聘还要赔偿劳工损失
都给你这么多保护了,还不敢去检举惯老板,你是有多奴?
整篇都是拿旧法在牵扯不清,然后再说新法烂
还自以为战神咧,小学生都比你有逻辑
作者: previa (.)   2016-12-07 01:30:00
这作者先嘘再说
作者: Zphoenix (细雨双羊湖)   2016-12-07 01:39:00
被打脸就先嘘再说 有没有这么玻璃心?
作者: kabor   2016-12-07 03:33:0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讲的好像跟真的一样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12-07 03:47:00
笑死人了,公务员如果没保密,是能找到那个公务员来罚吗?是以为在演电影,找凶手有那么容易?按平日再加给1.33,但是因为月薪包含1,所以只要给1.33就好这钱跟平日加班其实是一样的跟例假加倍只给一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以周六来加班四小时,跟平日8小时后再加4小时,加班费是一样的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6-12-07 07:37:00
不可超过六天?含六天?那第六天算吗?
作者: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6-12-07 07:38:00
干照你的讲法酒驾会被罚大家就不会酒驾不就好棒棒
作者: rexn (中间)   2016-12-07 08:01:00
真辛苦,不投dpp也不会投kmt,别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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