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以前要帮配偶还债,怎么没人喊要婚姻权?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12-02 22:35:45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铭言:
: 以前旧的民法规定
: 配偶中若有一人欠债
: 债权人就可以到法院改用分别财产制
: 代位行使要求另一方吐出财产的一半
: 造成“夫债妻还”或“妻债夫还”的现象
: 那个时候 怎么没人出来喊要“婚姻权”?
没有人回应我这篇耶?
难是戳到盲点了吗?
欸欸欸
请大家讨论一下好吗?
夫妻财产制修法以前 配偶要负连带债务责任
当时怎么没人说要“婚姻权”啦?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2-02 22:46:00
民国几年的事?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6-12-02 22:47:00
没有很久呀 几年前而已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12-03 00:44:00
因为你把因果关系乱入,那时还没要婚姻权的原因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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