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hagousla (会痛的)》之铭言:
: : 这个门槛之前就觉得太高了~
: : 不过说破嘴也没用,DPPER根本无思考能力
: : 非大选,投票率就是30%~40%,
: : 用35%下去算,要72%的同意率才可能投出超过门槛的结果~
: : 这真的只是数学问题而已,
: : 60%*30%=18%
: : 70%*30%=21%
: : 60%*35%=21%
: : 70%*35%=24.5%
: : 60%*40%=24%
: : 70%*40%=28%
: : 如果要设门槛,20%会相对合理的多,
: : 否则,只有像朴瑾惠这种支持度接近0的人才罢免的了,
: : 这种门槛太严格了.
我提供给大家另一种想法
定在投票率25%可能反而会造成罢免比简单多数还容易达成
对于支持罢免的人基本上一定会去投票这没问题
但是对于反对罢免的人会陷入两难 1.防止投票率过25% 2.防止同意罢免过半
所以如果你是反对罢免你到底要不要去投票?
(a) 如果假设你觉得投票率一定过25% 你就会去投反对票
(b) 觉得投票率不会过25% 你就决定不会去投票
但是问题来了 你要怎么判定会不会过投票率25%?
前面有人提到过去非大选投票率约是30-40%
连署成案人数比例就要有10% 所以保守估计支持罢免至少就有15-20%投票率(就算17.5%)
这时若假定反对派也有15-20%(多算一点假设20%)
只要支持罢免派只要说服反对派1/2认为可能过25%投票率
反对票出来投使投反对的投票率达10%左右 这样合起来投票率就达27.5% 罢免达成
可是如果是简单多数 双方卯足全力宣传 罢免案要过的机率反而比较难
所以定25%投票率反而变成是要反对派出来投票
抱歉已有人指正是定25%同意票
那其实和一开始定50%投票率的想法是一样的
但是依然还是有缺失 也就是很多人提到同意票数拉不起来
我目前觉得最后比较有可能方法就是透过大选拉票
至于25%好不好就要看看实际执行状况
或许改成上次选举多少比例的票比较恰当
毕竟不是每个乡镇市投票率都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