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同性婚姻家庭的战线和其关键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6-11-26 12:20:59
现在比较少人讨论同性婚姻的议题,八卦版也找不到几篇文章,看来热度冷却了不
少,那我就可以比较平静的谈谈了。
先讲一下基本的概念架构。我认为整个同性婚姻的战线其实蛮长的,包含几个不同
的层次,每个层次都有关键的概念问题。越靠近保守势力信念的核心,反弹的力量就
越大,但是相对来说,支持同志婚姻的一方,说词的说服力其实也越薄弱。
以下是最基本的四个层次。
层次一:“家人”
核心问题:为什么两个相爱的同性恋不能共组家庭,获得家属间的权利义务?
层次二:“伴侣”
核心问题:为什么两个相爱的同性恋不能共组家庭,彼此约定为对方的伴侣?
层次三:“夫妻”
核心问题:为什么两个相爱的同性恋所组成的伴侣,等同传统文化中的夫妻?
层次四:“生育”
核心问题:为什么两人相爱的伴侣关系,必然包含扶养下一代这件事情?
很快看过这四个不同的问题。
第一个层次的问题涉及到家人的概念,同时包含法律上的相对义务。很多同性恋者
的平权问题,其实都在这一个层次。包含探病、手术同意、遗产继承等等。在现实上
,同志平权运动的推行,在这一个战场上已经获得了成功,也常常成为平权运动挑战
下一个层次的手段。例如2013年美国大法官解释的判例是遗产继承的问题,2015年的
案例则包含探视权利等等。
然而这里还是有必须去考虑的地方。对于一个保守的反同者来说,他可以守住这条
阵线,只要坚持“成为一家人”和“成为伴侣”是两回子事就可以了。以台湾为例,
民法1123条第三项“虽非亲属,而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视为家属”的
法律,已经足以达到这个目的了。
同志平权运动在这里也部分忽视了前述的事实:“成为家人”可能已经满足了他们
大半的诉求,获得许多应有的权利。若要往下个层次推进,你必须要提出更明确的权
利主张,也就是有些“伴侣”间独有的权利义务,是“家人”层次不能满足的。然而
很多支持者并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
第二个层次的阵地战,涉及了两种不同层次的交锋。亦即法律保障的是两位个人彼
此约下互为伴侣的关系,还是它其实在保障传统社会价值核心,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这个问题在一些国家终获得了解决,这是由于法律开始转向前者的解释,试着以超
然于传统价值、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待伴侣的关系,并以更多“契约”的角度来处理
这一层的关系。
如果所谓的伴侣关系,只是前述两个人所订下,约定相互照顾、厮守终身的最亲密
关系的契约的话,那么法律就没有资格排除特定的性别组合,这明显涉及到性别歧视
。因此,支持同性伴侣的一方,可以很坚实地突破这个阵地,这也是国际上迄今为止
的主要战果。
但是到了第三个层次,保守势力的抵抗力道就增强了。这个层次的防御工事,建立
在“即使同性可以结为伴侣,但这也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下的夫妻关系”的主张上。延
续这个主张,则是“目前台湾的法律规范,仍然是保障传统意义下的夫妻关系”。
我必须很坦白的说,在这一条阵线上保守势力的防卫,不能说没有说服力。相对的
,支持同性婚姻的一方,也很少真的建立足够强度的说词,解释为什么同性间的伴侣
关系,必须要直接和传统的夫妻关系划上等号,甚至要进而修改既有法律里与夫妻相
关的词汇。毕竟,即使传统文化里包含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变形式的夫妻关系,还
是没有包括同性婚姻在内。
再重申一次,伴侣关系可以由法律中的契约概念推演出来,但这和由传统文化建构
的夫妻关系,终究是两回事。因此支持方想从第二个层次打入第三个层次,多少有偷
渡概念的嫌疑。
专法可以说是这个战场下的妥协产物,过去保守势力甚至抵抗专法的形成,现在成
为他们退守的据点。支持同志阵营当然想要一次跨过这一个阵地,然而他们的说词的
说服力其实是不够的。对保守方来说,这其实就像法律区分出“社团法人”和“财团
法人”一样,根本不是什么歧视的问题。支持者最终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前面列出的
核心问题:
为什么两个相爱的同性恋所组成的伴侣,等同传统文化中的夫妻?
最后的第四个层次在一些人眼中看来,或许只是附属的问题,然而对于反对的保守
方来说,这或许是最难退让的部分,也就是同性家庭收养小孩的作法。
隐含在这背后的主张,仍旧回到第三个层次的主题,同性伴侣关系不等于传统夫妻
关系的信念。我可以用一个比较滑稽的方式来解释。对保守势力者来说,传统的夫妻
关系下的家庭,就像是驴或者马继续繁衍下一代;但是同性婚姻组成的家庭就像是驴
马所产生的骡,没有下一代也是很“自然”的事。
更精确地说,即使保守势力接受了同性婚姻,但他们可以主张这是家庭类型学中的
一个亚种,一个本来就无法繁衍后代的亚种。
要突破这样的成见,目前支持同性婚姻一方,其实还没有提出什么太有力的说词。
这是由于争取平权的法律过程中,同性伴侣关系是被当成一种契约关系来处理,说
服司法这样的契约关系不应该有性别上的差异。然而,如果说同性伴侣的主张,是两
个相爱的人,共同立下相互照顾扶持、厮守终身的契约的话,这个纯粹、浪漫、感人
的契约背后,为什么必然要包含生育子女、养育下一代的部分?这明显没有逻辑上的
必然性。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6 12:25:00
底比斯圣军表示~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11-26 12:27:00
同性恋家庭收养小孩这部分, 我也不认同.
作者: yisdl   2016-11-26 12:27:00
同楼上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11-26 12:28:00
前三个是比较"个人"的事, 我就比较无所谓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6 12:30:00
虽然台湾的孩子如果发生霸菱或是歧视也多半只是拿这些当做理由去欺负别人而已 欺负对象其实就是弱势
作者: yisdl   2016-11-26 12:32:00
专法就是一种进步 希望挺同者也要理解社会的变化是缓进的且专法也足以保障多数的权力义务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11-26 12:58:00
呆丸大多数人反同婚其实根本与基督教无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1-26 13:02:00
立论非常棒 同意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6-11-26 13:45:00
难得认同你的论点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10:00
文茜又在用一知半解胡扯了我从下回到上同志领养小孩是假议题恐同症认为小孩进入同志家庭有违小孩权益,所以应该禁止同性婚姻收养,是错误的说法因为,就算没有同志婚姻,小孩早就可以以各种方式进入同志家庭例如单身领养, 未婚生子,代理孕母有无同性婚姻的差异,只在于收养人是一人或两人更别提文西,这次修法根本没要修 人工生殖法耶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34:00
我觉得你要试着去思考传统坚持者的心态 用逻辑去打是完全平行线 不会有交集他们坚持两人婚 跟坚持异性婚都是来自于同样的思考 并无差别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36:00
不,差异可大了缺乏逻辑应该教以逻辑不是诉诸于宗教,情绪,和他们就是不讲理啊来忍受反智要求同在讨论平台的人忍受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1:00
错了 传统并不需要逻辑 传统是来自于经验例如祭祀祖先 敬天畏神 都是经验 而非逻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2:00
那些都是逻辑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2:00
情爱 憎恨也没有一定的逻辑可以遵循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3:00
错了 敬天何来逻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3:00
人类对于未知的恐惧就是逻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4:00
雷公敲鼓,电母用镜,这就是逻辑光比声快,古人早就知道后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5:00
这些都是传说 民间信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5:00
这些是传统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6:00
祭拜 求平安 都是心灵的抚慰 并不是一体适用的逻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6:00
你一讲到经验,就是逻辑的展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7:00
没有逻辑,是不可能有就u家u经验的累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8:00
传统文化也不一定具有逻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48:00
一定有啊不然你讲个没的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49:00
你也可以不敬天 不畏神 没有对错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0:00
你快讲过例子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0:00
太多了 婚姻的忠诚就不见得有逻辑两人婚就是个对人类伦理的限制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1:00
这没有逻辑 就只是人类社会自认为进步跟规范的体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1:00
两人婚是来自于父亲无法掌握子代是否为亲生的制度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2:00
谁说的 那古代皇帝都无法确认子代了吗?回教就无法确认子代了吗?多人婚跟两人婚 就是传统不同的体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6:00
对啊是没看过甄嬛传吗?所有的传统起源,都来自于逻辑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7:00
只要有精确的记载 完全不会有什么无法确认子代的问题以现代的科学技术更是毫无问题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7:00
然后,后来的人云亦云以及迷信,也是逻辑的展现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4:58:00
DNA 是现代的是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8:00
所以婚姻不见得需谨守两人 会限定两人婚就是伦理的展现
作者: yisdl   2016-11-26 14:59:00
现代更是能确认 那就更没有你说的 无法确认子代的事情了啊只要大家在自由意志下 并没有不平权的问题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0:00
为何祖宗家法不可弃?因为是做过而且成功的,这就是逻辑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0:00
多人各自认同 也可以是平权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1:00
谁说的? 古代可以多人婚 现代不行 谁说祖宗家法不可弃的?那叫伦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1:00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我的观察啦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2:00
不然你继续举没逻辑的传统因为回教国家寡妇多啊这也是逻辑的展现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2:00
两人婚就没有逻辑啊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3:00
完全就是伦理 而且一大部分还来自于耶稣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03:00
不是跟你说起源于无法确认亲生现代来自于平权放屁,没基督教的地方也有一夫一妻一切都是因应文化环境的逻辑推演
作者: yisdl   2016-11-26 15:04:00
因为耶稣影响西方社会很深啊不用在那边放屁来去 没用的像回教就不鸟这套传统也不是不能改变 但你不能把坚持传统的都骂成白痴就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6 15:16:00
回教的婚姻制度就是因为女性在沙漠难以生存,而且战乱多你到今天还坚持电比雷快,是为了怕雷公砍错人这当然是白痴啊那些说传统很重要的,就是恶婆婆啦吃传统自助餐罢了初二中午过后才能回娘家,为了服侍出嫁的大小姑尤其是基督徒,家里的祖先牌位都烧了,还有脸靠背传统?
作者: akobe   2016-11-26 15:38:00
如果权利义务差不多~~为何要另立专法?婚姻既没有以生孩子为前提,限制双方性别不一样就无意义不能生不想生夫妻在繁衍上和同志一样,用相同的法为何不行真要设专法也该是传统婚姻和同性婚姻,但内容明明一样我只是觉得传统不该作为政府限制人民权益的理由~~一对同性伴侣,和不能生不想生夫妻究竟有什么不同?另家人和配偶还是差异很大的~~配偶是唯一,家人是1/n医疗上家属要取得共识很难,但配偶往往较具决定权而且修法由男女变成双方其实是增加了人民的选择权~~限制人民只能选某种性别其实也有违反平等及自由权的疑虑一个增加人民选择权的修法到底会损害谁的利益呢?另收养会经过重重把关~~且单身也可以收养~~为何要限制性向真的重视孩子的利益就应该由专家决定最适合的家庭~~而不是由自己的感觉或社会共识优先排除某些不喜欢的家庭因为如此一来反而是剥夺了孩子进入优质适合家庭的机会我实在不懂由键盘儿童福利专家来决定谁不能收养孩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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