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性婚姻不应该立专法的理由

楼主: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6 09:14:27
我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同志团体不愿意接受专法
1.
专法可操作的空间 比增修民法条文大得多
国民党要提的专法就是要迎合宗教团体的需求
像是反对更改婚姻的定义
异性恋可以选择登记婚姻或伴侣 但是同性恋者只有伴侣可以选
2.
十年前萧美琴曾提案同性婚姻法 也被国民党以人数优势封杀
而且立专法至少要立8条以上 变动更大 成本也更多
尤美女提案也只有改5条 只跟同婚有关的还只有3条 (另外2条是结婚年龄)
这3条甚至可以不用更动现有条文 只要增列条或项
所以以民法增修条文,不更动现有条文就可以直接适用所有权利义务
不失为变动最小的方案
以下是李茂生教授见解: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164389680276083
立专法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所谓的“逆差别对待(如果不懂,请去参阅J. R.的正义论)”
。所以理论上应该是比民法更“激烈”。如果专法是不修民法与修民法间的中间选项,那
这个专法不外就是“歧视法”。以上是法学绪论的基本功。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1-26 09:30:00
如果立专法 这可能是民法的第一个专法
作者: BAGeo   2016-11-26 10:48:00
第一点最重要啦,说专法就只是在拖时间,到时候护家盟又会处处杯葛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1:21:00
推,可是这里一堆挺dpp大将露出一种“反正推不推动干我何事何事不要动到我选票就好”的想法,然后强调专法多棒,假中立,真恶心挺kmt的就别说了根本来刷存在感,果然垃圾不分蓝绿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6-11-26 11:26:00
我只想看看尤美女会不会变成下一个林淑芬...搞不好DPPer也在世代战争中? 但乔柯太强大了.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16-11-26 12:21:00
第一点,文字上明定伴侣为同性,或直接写为同性婚姻就不会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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