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一例一休砍假没加薪? 劳动部:修法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1:45:50
不知道是眼睛有业障~还是国文造诣有问题
有关外界对于行政院版《劳动基准法》“周休二日”修法草案,并未增加休息日加班费规
范之误解,劳动部澄清,依现行规定,按月计酬劳工于缩减工时产生之休息日,通常已约
定照给1日之工资,是日加班出勤,依法加给3分之1或3分之2以上之工资,即符规定。
然为有效落实“周休二日”之立法意旨,并使雇主在要求劳工休息日出勤时能更为审慎
,行政院版草案中,除将休息日出勤的时数,纳入延长工时总数计算外,同时配套提高
休息日出勤工资为加给1又3分之1或1又3分之2以上,并明定4小时以内者、逾4小时至8小
时以内者或逾8小时至12小时以内者,应分别列计4小时、8小时或12小时工作时间及工资
,较诸现行《劳动基准法》规定而言,的的确确有提高加班费给予标准之法律效果。
全文如下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0254/
一直在劳动部打脸一例一休加薪1.33
帮你分段一下方便阅读~ 不用谢我了
“现行”:依法加给3分之1或3分之2以上之工资,即符规定。
现在是一例一休了是吗?
还是看到这句话就鬼遮眼,其他都自动省略
就跟看WIKI一样~看一看就变成马克思是右派!?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01:00
还想带风向!呵呵…新闻都出来几天了!资动部函文都发给废老板企业了!我能造假欧!加加油吧!不然就请资动部去提告媒体,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   2016-11-13 12:03:00
劳工low level,dpp加油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04:00
我倒是想知道 那个王八蛋企业胆敢加班只给那1/3谁加班只有700块 我还真想看看 详细希望 谢谢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05:00
敢阿!违法的都敢了!何况这是合法的!不要说废话好嘛!我的po很明白指出来了!还当我会造假欧!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你应该问会为了700元加班的人,是比较想要钱还是想要假XD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08:00
93姐你在酸劳工阿!问题是废老板要劳工加班你劳工敢说不要的有多少位?抱歉!我的新闻11/10 ^_^!可见谁造假一目了然劳动部说明,依照现行《劳动基准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3款规定,工资之议定、调整、计算、结算等有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2:00
好啦~ 11/10劳动部新闻稿造假啦 XD 我知道 我知道~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12:00
关事项,应由劳雇双方于劳动契约中约定。惯例上,“按月计酬”之劳雇双方于推算加班费基础时,通常以月薪总额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时推计“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亦即月薪给付总额相当于240小时之工资,这也意谓著,月中的每一日(包括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均已给付工资,因此,即使劳工遇到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时,毋须出勤,雇主仍按原约定之月薪金额给付工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13:00
对啦, 公司要求休息日只加班一小时的比较多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13:00
这里很明白指出了呦…月薪包括休息日或例假日加班时候的算法!还想在骗欧!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14:00
劳动部说假话不是新闻了吧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15:00
已经明白指出 月薪只要包括休息日的只要再给劳工0.33倍和0.66即可^_^/看原po如何替资动部开脱秀^_^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6:00
现行劳动基准法是如此呀~ 有什么问题跟理解上的障碍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17:00
还在扯现行的勒!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17:00
修法的部分没有影响到现行的部分 没有问题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7:00
新法还没通过,用现行法律来解释目前状况有什么问题?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也只有你还有耐心陪他玩,他永远不会输的XD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18:00
缩文 XD 我没缩文耶~ 阿对了~ 忘记某人不会缩文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19:00
于240小时之工资,这也意谓著,月中的每一日(包括工作日、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现在有休息日了阿?!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0:00
实务上,大多数的情况是劳雇双方约定增给的工资为加给1倍之工资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20:00
我用你给的网站打你的脸你不知道吗!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2:00
休息日 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1以上dicb你看文章的功力真的还需要加强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27:00
国文能力不好,会加减乘除也没用的,科科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27:00
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 均已给付工资, greedystar1大大还有什么话可说?资动部的函文也已经到废老板企业手里只需在给1/3即可^^想玩文字造诣!只要懂文字的人谁都会玩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28:00
额外加给1又1/3以上 你国文能力不够好欧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29:00
中文都看不懂也在提文字造诣XD静下心来看一看文章脉络吧,科科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1:00
现阶段加班大概是加一倍薪资 一例一休是1+1/3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31:00
你是没看我的新闻吧 greedystar1大大!“资动部已函文”只需在给劳工1/3即可,因为 休息日、例假及休假日 均已给付工资,还想在骗还想玩文字造诣欧!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3:00
“然为落实....”“故草案中...配套为加给1又1/3”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33:00
1倍已经包括在月薪了你是真看不懂还是假看不懂?!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4:00
起承转合看不懂应该是重修国文,无关文字造诣XD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4:00
现行法规是1/3没错 所以一例一休是额外1+1/3请看完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5:00
你讲的是第一段“为澄清外传(如你所说的)误解”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5:00
嗯 很明显 dicb就是那个被劳动部搞混的人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35:00
还是要扯这是旧制跟一例一休的新制不一样!怪了不一样怎么资动部劳基法21-1怎么会这样说?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36:00
人家都说你是误解了,你还要继续误解下去吗QQ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6:00
劳动部就是希望你可以针对这种细节讨论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37:00
greedystar1大大在怎么扯都没用了!现在资动部的函文和网站大家都看到了!并非我造假呦…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37:00
这个大方向根本错误 七天劳工假先还来 其他之后再说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38:00
还好我不是那么容易被骗的劳工!也不是信仰主够垃圾党信徒不然真的会被骗走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39:00
之前法律人所提到的争议不是这个吧...
作者: eternalsaga   2016-11-13 12:40:00
我也支持不该砍七天假,只是觉得从小真的该学国文不然长大就会跟........一样XD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40:00
七天假!人家都要砍了管你欧!打电话去骂垃圾党立委人家理你吗?!劳团绝食他们都不怕劳团的死了,还管你勒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40:00
你继续坚持你的观点吧 虽然我觉得你错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41:00
一例一休这个说会增加劳工的薪资就是一个骗局,砍七天也是废老板要的抱歉!我原本不知道一例一休的骗局直到资动部函文发给废老板企业上新闻我才真正明白难怪废老板会一直想要一例一休+砍七天!都嘛废老板整碗拿走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44:00
那天的争议是这个 https://goo.gl/z0nUs2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45:00
要有阅读障碍的人仔细看文章不是强人所难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47:00
u大那是条款!只要垃圾党想改劳基法规定的条款依照目前垃圾党立委院人数要那时候改都可以!这点也是目前最可怕的地方!而且不少人也看不懂条款!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2:49:00
所以我说 认错好吗 你的算法明明就不是事实我相信一例一休加薪是骗人的 七天劳工假才是重点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53:00
原本周休二日劳工,算入延长工时部分有1.33~1.66应是确定的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54:00
greedystar1大大麻烦你仔细看这篇资动部给的21-1 造诣拿出来 月薪36000已包括休息日!你看不懂吗?也就是说 这里已经1+1了懂了吗?!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55:00
资动部给的那个包含休息日的1 没包含休息日出勤的1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56:00
废老板只要征人时说 月薪36000(包括休息日) 就是 36000当中已经有给1+1了 所以只需在给0.33和0.66懂了吗?!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56:00
人家还在第一段就是一切的世界嘛~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57:00
有!休息日的当天 薪资算法 1+1.33和1+1.66 那么只要征人时月薪包括下去不就1+1了!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11-13 12:57:00
今天引出来玩玩的效果还不错~ 程度一清二楚~ 休息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2:58:00
还有例假日和休假日咧...那个说明是39条的第一款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58:00
抱歉欧!原po那是第二段也是一例一休的21-1所说的文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2:59:00
原po想搞混大家省点力气吧!这也是36000包括休息日的用法!这是资动部教给废老板用的!所以150*0.33*2+150*0.66*6=693很多吗? 不上休息日的班还要被扣回去600以上 因为36000已经包括休息日了!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3:06:00
以前的36000是1+1/3 现在的36000是1+1又1/3所以你的薪水还是36000 惯老板都是这样玩 不爽离职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3:14:00
以前要看是约定周休二日还是周休一日如果以前约定是周休二日, 但星期六偶尔出勤 也是1+1+1/3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11-13 13:16:00
greedystar1你搞懂了欧!那是谁在骗?在玩文字造诣?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13 13:16:00
算法的问题基本上没救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3:17:00
我搞懂什么啦 这是我七月份的论点 我从开始就这么说事实上 一例一休是骗人的 七天劳工假才是重点这个论点我从七月份到现在没有变过吼
作者: myflyway (夜间飞行)   2016-11-13 15:54:00
跟劳工站在一起为什么这么难?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13 16:44:00
因为他妈的 劳动部没有劳工 只有公务人员 够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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