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这次美国大选作个例子,我来聊一个社会科学的有趣概念。
让我们从这样的问题开始吧: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竞争社会中,“性别”的偏见比较
严重,还是“种族”的偏见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呢?
在看下去之前,请先想一想。
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可以用一个交叉表的方式来讨论。以美国做例子,种族上取“
黑人”、“白人”,性别上分“男性”、“女性”,也就可以获得:
“白人男性”、
“白人女性”、
“黑人男性”、
“黑人女性”。
四个类型。整个问题也就变成:这四类人在取得各种资源、权利、社会地位的优劣
次序上,应该要怎么排才正确。
以美国总统的例子,我们可以很简单得到答案,也就是:
“白人男性”>“黑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女性”
这样的顺序。黑人男性终于出了一位叫做欧巴马的总统,白人女性这次首度加入战争
,但还是不成功,黑人女性的候选人,到现在也还没有出现。
如此的顺序普遍在整个美国层面皆是如此。政治层面上,种族间的平等的选举权利
,也比性别早开放(猜猜看美国妇女什么时候有投票权?)。经济层面上,薪资成就
的获得,也是相同的排序。
更重要的一点是,这四者的距离并不相等,而是:
“白人男性”>“黑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女性”
这样更符合现实。
也就是说,性别的偏见(歧视)比起种族偏见(歧视),往往产生更大的影响。这
不是特定一两个案例所发生的事情,而是普遍呈现在所有的面向上。我们会先以性别
的偏见来评价一个人,包括“合适”的工作、工作的“能力”、“心态”的坚强程度
,甚至是发展的“潜能”等等,只有在这筛选过后,种族的偏见才会开始有效果。
到目前为止应该很好了解,那么就来个练习题吧。
把舞台换回台湾,现在四组人分别是“外省男性”、“外省女性”、“本省男性”
、“本省女性”,你觉得现实这会是怎样的排序呢?
当事情指涉到自己时,很快就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