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79344
2.转录来源︰
自由时报
3.转录内容︰帐户再度被冻结 国民党:党产会藐视司法
2016-11-07 17:18
〔记者林良升/台北报导〕行政院不当党产委员会做出第二、三号处分,再次要求永丰银
行冻结国民党帐户,并要求台银及永丰银对国民党先前开出的9张支票清偿提存,国民党
行管会主委邱大展痛批,党产会藐视司法,就像警察对民众开罚单,民众行政诉讼打赢了
,警察又再开另一张罚单,不是国家公权力对人民的正当作为。
国民党的永丰银行帐户遭党产会冻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法院一审裁定
,在行政诉讼确定前,帐户冻结应停止执行;党产会今再度另外做出2项处分,再度冻结
国民党帐户,并对高等行政法院日前的裁定结果,委请律师提起抗告。
邱大展痛批,党产会做出第2、3号行政处分,是不尊重司法、藐视司法的行为,如同警察
对民众开罚单,民众行政诉讼打赢了,警察又再开另一张罚单,质疑“这是国家公权力对
付人民的正当作为吗?”党产会主委顾立雄的作为,集调查、检察、审判的身分于一身,
不是国家之福。
国民党委任律师张少腾指出,党产会的第2、3号处分,内容跟前一次处分几乎一样,只是
上次是要求永丰银和台银自己判断有无法定义务和正当理由,这一次是直接由党产会来判
,并将永丰银、台银、国民党都列为处分对象,是在形式上的瑕疵做补正。
张少腾强调,党产条例第9条第1项提到的法定义务和正当理由,是不须党产会同意就可支
用,不论财产是否是不当财产,2、3号处分仍是违反产党产条例第9条第1项的但书规定。
张少腾也说,永丰银才是国民党债务人,台银则是永丰银债务人,台银非国民党债务人,
基于票据法相关规定,台银是受永丰银委托付款,非受国民党委托付款,第3号处分命台
银、永丰银不能兑现,则违反党产条例第9条第4项规定,针对最新的行政处分,国民党会
去提起诉愿,同时进行要求停止执行的争讼。
对于党产会提出“脱产”的质疑,邱大展则说,总共有10张,每张面额5200万的台银支票
,其中一张已经兑现,存在党工开设的转帐帐户里,再把钱拨到所有国民党员工的薪资帐
户,该点已在法院交代清楚,绝非脱产行为,顾立雄对外讲脱产,是恶劣的泼粪、抹黑行
为。
党产会也提出,国民党可把“无记名支票”转给第三人请求提示兑现,邱大展则反讽,谢
谢党产会告诉国民党用第三人去领管不著,国民党保留未来处理的方式和权力。
邱大展强调,党产会针对过程一再补状,包括这次补到第5次状,党产会就是不希望国民
党可以拿到一毛钱,要断绝国民党全部财源,形同让国民党自己因为财源没有而自行瓦解
,但国民党的改革步伐不会因党产会稍作停顿,本周会宣布瘦身计画。
4.附注︰
特别法凌驾于普通法之上 不知道KMT 还有什么花招可以玩呢
当初真相调查条例 不也这样吗
人家顾大律师是玩法律的 玩得过人家吗 ?
拿不到钱 就是拿不到 不然你要怎样? 政治是讲狠的 谁叫你选票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