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闻 ※发文注意事项※ 新闻 │
│ │
│ 1.本分类限发表3天内之新闻 │
│ 2.发文请合乎格式,填入应填资料,外电新闻请附上简易翻译 │
│ 3.此分类24hr内限发表3篇(与“LIVE”/“转录”共用),违者删除 │
│ │
│ 新闻 ※阅读完,可删除此范本※ 新闻 │
╰══════════════════════════════════╯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30 13:31:00公共场所哪里来的骚扰啊......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0-30 13:32:00会收手就不叫贱畜了
原来公共场所可以任意对人跟拍呛声,9.2的法治观念不意外
路人坐在那拍,是不法滋扰,记者拍胯下,是新闻自由?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3:38:00
大家来看看吱吱护扁心切的样子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3:39:00
是要有怎样的耻度才好意思袒护一个贪污犯?
作者:
me410 (aaaaa)
2016-10-30 13:43:00楼上,贪污犯也经过法律程序给予处罚了,这种已经是明显骚扰而且这种行为根本是反效果,只会开始同情阿扁.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3:44:00
一个保外就医的人被检举在外健步如飞,这只是刚刚好而已会因为这样就同情一个保外就医却趴趴走建国基金却没还给国家的人,我也只能呵呵而已
作者:
tFDA (tFDA)
2016-10-30 13:47:00马奶马屌都能拍了,为什么贪污犯不能拍同情扁还不快特赦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3:47:00
等他把钱还给国家,然后不装死把法律程序走完他才有资格要求别人的同情一个装死在外面爽爽过的贪污犯,有啥资格要求人民同情?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6-10-30 13:50:009.2大招混淆视听来了! 人家在讲肖像权隐私权 9.2硬扯贪污 我他妈的管他贪多少 那是司法的事 今天你可以容忍人家硬拍 明天不要怪人家侵门踏户!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10-30 13:52:00真的是没遇过这种病才会嘴人健步如飞,病理知识不足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3:53:00
可以在外面爽爽过,不能把法律程序走完?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10-30 14:01:00
笑了 一堆连医生的毛都不是的人说扁没病
作者: ole814 (kai) 2016-10-30 14:01:00
侵门踏户?大肠花践踏国会殿堂都没事了,还能奢求什么?颜色对了就对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6-10-30 14:02:00
一日过后 竟不知道台湾医疗水准已经提升到这么高惭愧 惭愧!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6-10-30 14:05:00侵门踏户?你是说抗议不去找执政党,跑去国民党门口的台联吗?
…………民进党 真的是台湾毒瘤 劳工杀手这么健康还不回去坐牢 没政府了吗 死贪污犯可以抓回去关了 身体相当健康无误 以前都是装的贪污犯阿扁还有身边侧翼帮忙大声嚷嚷 垃圾蔡英文把人民当白痴?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4:16:00
吱吱每个都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每只吱吱为了阿扁,医学技能都点满了是吧?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0-30 14:25:00跟仇恨点满的讲再多都没用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4:32:00
吱吱讲的再多,有用的话蔡英文也不会转弯了吧?
作者:
mhog (烜冰)
2016-10-30 14:40:00病好了就快回去没人会拍 也拍不到 更不会有"滋扰"
作者: loggate 2016-10-30 14:58:00
吱吱忘了已经拍过马蛋了吗?
作者: mayjan 2016-10-30 15:25:00
干台湾到底怎么了 有必要一直去骚扰他吗 垃圾
当然可以拍啊,就看有没有人提告而已,不是吗?阿扁也说"要告"了,一个律师还需要大家帮他捍卫权益吗?不知道这些人是在紧张个什么劲儿.......
作者: envwatch 2016-10-30 16:12:00
饿了八年的成熟诈骗集团资进党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30 17:30:00公共场所只要没有盈利就可以拍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0-30 17:42:00建议法盲去查一下民国102年高等法院的判决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30 18:01:00作者:
guare (瓜籽)
2016-10-30 18:03:00我想到先前高雄一位"公民女记者",她不但追着一位八九十的老伯伯跟拍,很一边"采访"他呢!不晓得她有没有违反。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6-10-30 18:09:00除非有加注污辱文字,不然没有哦
作者:
wcm (云)
2016-10-30 18:35:00还敢说法令~~一个保外就医的人在外面趴趴走这是什么法
作者:
scott01 (scott01)
2016-10-30 18:51:00之前手抖漏尿保外就医 现在走路正常也该回监了吧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6-10-30 20:25:00花妈接院长之后 大概就会特赦扁扁了
哀 到时候7年后 又会一堆人回忆当时阿扁被偷拍被迫害 吱吱很可怜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10-31 07:51:00
基本上公众人物公开场合可以拍摄.....无法用骚扰去告,过去有太多这样子的案例,陈菊市长不该拿法律恐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