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挺夏派教徒魏志亘FB

楼主: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9 14:51:39
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23063367749377&id=100001371733254
921道歉文的风波终于比较平息了,应该是可以做个小结了。
这段时间不少人与我对话,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东西到来,我觉得是好的(但并不代表我
认同你们所有人带的所有东西。)。
就先从我的文说起吧,我不知道读者们花了多少心思去看,又看懂多少。所以我先问一个
问题,你们觉得我这篇文是写给谁看的呢?是夏林清吗?是心理系吗?是朱巫吗?还是当时正
在阅读的你呢?
答案应该很简单吧?当然是你啊。所以不论是我中间比较省略脉络的叙说事件过程、立场
的陈述,到最后的嘲讽,都是写给读者看的,不是特别写给朱巫看的。
所以就我说的,看得懂的人会问,但不会问太多;看不懂的人不会问,但会嘴一堆。
(如果你看到这里还想嘴我,只代表你到现在都还没看懂我在说什么。快离开吧,别浪费
你我的时间了。)
再来详谈文中比较多人有讨论的地方,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所以有些顺序上不是那么好

1.谁揍我的呢?
不重要,我也不想追究。我对于人性的体悟让我不是那么责怪他(但并不代表我同意他的
作为。)。
2.为什么我说性侵不是这件事情的重点?
很简单啊,想像,如果你今天是承办性侵案的检察官或者是性平调查小组的成员,你会调
查什么?明显就是性侵当晚,顶多再加上隔天巫送医后的状况。会调查529文吗?不会。会
调查713吗?不会。会调查工作小组吗?不会。因为这些都不是性侵案的重点啊。
性侵案交给司法去跑,我不是法官、检察官,不抢他们的工作了,这也是为什么我用"疑
似性侵"。(结果乡民、网民超爱当法官。)我那篇文所针对的点是性侵案本案之外的事件
,像是713、529,所以性侵案当然不是重点。
3.工作小组到底违不违法?
我直接举个例子问你,UBer违不违法?他不违法,但也不合法,只是有争议。用一句UBer
台湾总经理的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们没有违法,只是台湾现在没有一套适合规范UBe
r的法律。
也就是说,我认为工作小组没有违法,但也没有合法。这就是最大的争议点来源,他没有
法源。
4.我最后的嘲讽是不是又再攻击朱巫,以及其他有类似经验的人?
你傻了吗?你觉得我这篇文是写给他们看的?当然不是。不要怀疑,我是写给你看的,这个
你就是你,不是别人。
这件事情对我而言几乎跟服贸一样复杂,而多数人却只是吸收了单方面的资讯就以为知道
全部。
你知道为何英国脱欧公投会过吗?有一家媒体认为,因为支持脱欧的媒体"总是以简单的口
号回答复杂的问题"。这次完全验证这句话,不管是朱巫,还是夏,全部被扁平的看待。
这就是我说的,可怜之人没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没有可怜之处。
再来是,受害者立场到底是谁踩上去的呢?529文中,朱巫可能没有这个意思,所以我的讽
刺文也不是写给他们的。而是你们这群看529文,又没真的看懂的人啊,是你们帮朱巫稳
稳地踩上这个位置,更惨的是同时建构了某种伤害。这个建构出来的伤害,连巫想要用92
1的道歉文拆都拆不掉。这里我就要推荐一部电影啦,The Hunt,中文叫做谎言的烙印,
你们这些将朱巫摆上受害者位置的人,真的是超像片中的那些小孩家长。
5.夏林清到底该不该受到任何惩处?
这个问题我不是很能回答,但是目前没有可以说服我的理由说他应该被惩处。
他没有参与工作小组的咨商过程、工作小组内部采用多数共决制,所以他也没有控制整个
小组。
你们网络上发的所有留言(不要踩在受害者的位置、酒后乱了性...)几乎都是在713还有前
一次他们私下的谈话说的,也就是不在工作小组内,更不是在一个咨商的环境。所以这些
话对我而言,就只是一对师生间的私人谈话,难道你跟你朋友的对话也都要拿来被大家讨
论吗?更别说你还要因为这些私下的谈话被嘴?这些私下的对话根本不应该作为行政处置中
的理由。
6.已经有性平了,为什么要成立工作小组?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就要先搞懂性平法。性平法有个默认,今天性案件中的学生是个弱小
无助的人,他要面对学校、老师超想吃案这头怪兽,所以由国家出面,用性平法从背后给
这个学生支持。所以很重要的,这个法立于一个不信任人的保护默认,不信任学校与学校
老师。因此,性平执行上,是由一群完全的外人进行调查,同时做出调查报告。
这里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到底是完全的外人看事情比较公允?还是了解其中脉络
的人看事情比较公允?你觉得呢?为什么呢?
我是选择后者,因为我认为只有当我们去探究其中的脉络,才可以知道事情的全貌、理解
当事人当下的感受,才不会扁平的看待一个人。就像判断一句话的意思常常要有前后文才
行。
7.为什么工作小组可以认定猥亵?
你我也可以认定啊,只是我们的认定没人鸟理而已啊。
也就是说,谁都可以去认定任何事情(这是网友乡民的最爱,认定谁谁谁是恐龙法官,认
定谁谁谁就是应该判死刑、认定这是性侵不可能猥亵。),只是这个认定具不具法律上的
效果?
工作小组的认定很明显的是不具任何强制力的,才有认定猥亵,但王基于某些理由而不接
受朱巫开的条件的情况。所以工作小组的认定,在法律上跟网友乡民的认定是一样的东西
,都只是参考(或者说难听一点,都是屁)。
8.607到底在干嘛?是不是公审?
请你,先去看完逐字稿,去。
还有人能编出什么18招之类的,我觉得,猛,真的猛,你淫惹。都可以去写小说了,没写
出个超级无敌霹雳重量级史诗武侠小说简直埋没你的才华了。
当天被检讨的对象,包括工作小组、夏林清、朱巫(我不否认他们的确有被检讨)。时间大
概各三分之一。长长的脉络我就先不全说了,自己努力点,去看完逐字。
9.所以事情走到这里,我觉得谁该负最大的责任?
就是你,没错,就是"你"。
我说过,这件超级复杂的事情被简单的口号简化。这件事情最起头的错误,应该是朱巫高
估了大部分人看文本时的智商吧...然后就一路错下去了。(不服气我这样说?不然你敢说
你完全看懂529文要说什么?)
好啦,最后要说一下,这件事情还没结束,这只是个小结。现在大家嘴一嘴,没什么实际
的影响,但是当更重大的实际影响下来,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我一定会基于我的立场做些
什么。
真的有想法、想讨论的人一样可以找我讨论,但是老话一句,先做功课再来。上次我说的
不够清楚,这次我条列好了,
0.你想讨论什么?尽量具体。
1.你是否看过两方的意见了?
1 plus.你是否真的消化你看的东西了?
2.你的立场是什么?
2 plus.你基于什么而踩在这个立场?
2 plus plus.有没有文章已经回应了你采这个立场的这个原因?
所以,不要再贴文章、影片的连结给我了,请你用你的语言说明这文本在说什么,而你的
感想是什么?他与你的立场有什么呼应的?平白无故贴文本给我做什么?让我跟你说声谢谢
,然后封锁你吗?如果你没有做功课就来,我一样会封锁你喔。
想帮你们家夏老师护航没关系直接说就好
不用拐弯抹角打一长串废文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9 14:53:00
我以为他是写给自己爽的
作者: cattyvirus (像是总统的水母)   2016-10-09 15:24:00
辅大生跟人谈智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10-09 15:32:00
who?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6-10-09 15:38:00
废文一大堆 活着都是浪费社会资源
作者: bybe (小p)   2016-10-09 15:43:00
哈哈 是再写作文喔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10-09 16:02:00
更简单的一句话: 交给法律,何须辩解?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6-10-09 16:06:00
已经黑了 你小结废话也没三小路用了.因为社会不信任你门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6-10-09 17:42:00
又是"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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