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我不是惯老板

楼主: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16-10-08 22:09:57
※ 引述《acln0816 ()》之铭言:
: 怎么最近护航文一直有人在放大绝?
: 什么叫劳工有种自己去创业当老板啊....
: 那我也要放大绝囉!
: 就你老板撑不下去自己回去当劳工嘛...
: 你说这样好不好啊?
赞成 本鲁完赞成你的话
法律本来就不该成为人民职业流动的障碍
所有人都不要躲
我们应该要废劳基法 全部回归自由市场逻辑
什么债清法破产法累进课税产业优惠一并废除 个人死活自己选 不要怪东怪西
在自由市场中
劳工嫌工资少休假少的 就去创业当老板
老板撑不下去的 就是龟回去当劳工
劳资条件就去谈 谈到都算你的
找不到工的去要饭 投资破产就去死
劳基法的存在根本是资本家防止劳工暴动的阴谋
让无法转型学技术高普考的废渣拥有最底温饱 不会拿刀砍雇主大老板
国际共产革命后所有国家的资本家和政客搞出了劳基法 宣称是在照顾劳工
实际上是在确保奴工安份不闹事 鲁到死
: 又不用冒险犯难 也不用去付人家薪水
: 又没有风险 还不用整天被骂惯老板
: 这么爽 应该95%的老板都愿意吧?
: 呵呵...
: 大绝是这样一直放的喔?
: 啊不然也不用回去当劳工
: 就你老板出走台湾嘛
: 不是一直喊要出走喊很久 喊很大
: 去中国啊 去东南亚啊 去中南美洲啊 甚至去非洲啊
: 台湾劳工那么娇贵 整天GGYY的
: 应该95%的老板都愿意吧?
要出走很好啊 自由市场你爱去那就去拿 死活自己选
台湾不留你 不留老板 也不留劳工
留在台湾要饭 或是被他国劳工暴动砍几刀 都是个人选择
法律本来就不该管太多 不该保护劳工 也不该保护资方
劳基法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工厂法 都废 都废 他妈的都废
弱肉强食
劳资都不要躲在法律后面 明刀明枪拼了啦
作者: Roderickey (卖蒙拔郎耶)   2016-10-08 22:11:00
合理!所以有机会 就可以谈到一周上班一天而已 颗颗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0-08 22:16:00
有道理,所以政府也该废了,多管闲事,无政府主义万岁!!六法全废、五院裁撤,公务员全部革职~!!完美!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0-08 22:17:00
有道理,法律根本是束缚人的东西,应该全面废除
作者: acln0816   2016-10-08 22:32:00
我个人觉得政府直接废掉最快 政府就干预自由最大的祸害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6-10-08 22:51:00
板主也该废掉 大家才能自由发言
作者: spa41260   2016-10-09 12:55:00
干脆把政府废掉,回归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看劳工会不会真的团结起来,先杀惯老板再分其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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