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came (windim)
2016-09-26 20:52:05您觉得立法院各处局馆中心是否该民营化?
立法院的立委是人民选出来的
其下之组织是否该民营化
以免有被国家收买之嫌
以立法院组织法15条规定
立法院设下列各处、局、馆、中心:
一、秘书处。
二、议事处。
三、公报处。
四、总务处。
五、资讯处。
六、法制局。
七、预算中心。
八、国会图书馆。
九、中南部服务中心。
十、议政博物馆。
您是否支持立法院各处局馆中心民营化?
1)支持
2)不支持
3)不知道
4)其他
作者:
gto3ping (麻辣教師3Pä¸)
2016-09-26 21:21:00诶 这是白痴文章吗? 总统也民营好了
楼主:
became (windim)
2016-09-26 21:27:00to 1F:为什么不能民营化,试附理由回答之:
作者:
faang (昉)
2016-09-27 00:56:00民营化给旺旺、远雄、远东、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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